关于《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制订情况的说明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本市按照国家部署,制订了《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上海高考改革方案》),市政府于2014年9月19日发布实施。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本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两依据一参考”(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配套政策。为此,在制定《上海高考改革方案》时,我们同步启动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制订工作。组建了由各方专家构成的项目组,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座谈会和学校实地调研等,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和讨论,起草了《实施办法》文本。2014年底,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上海据此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办法》。同时,我们先后召开高中校长、教师和学生,各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自主招生高校招办负责人,教育和社会学界专家座谈会20余场,听取和吸纳意见建议。还征求了学生家长意见,抽取了不同区县各种类型的20所高中近1200名家长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网络问卷调查。
为努力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真实性、结果的实用性、过程的公平性,《实施办法》在这些方面做了系统设计。
第一,力求确保真实性。一是开发建立基于全市统一平台的上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规范的统一标准管理,以确保数据真实。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录入,尽可能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如学生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质监测评分等,以客观性确保真实性。三是将部分原本难以考察的主观性指标,转化为参与相关活动情况记录及其成果,来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第二,力求确保实用性。一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学生可以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自己的成长过程;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二是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通过综合素
质评价改革,引导高中学校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同时,还设计了学校特色指标,促进学校多样特色发展。三是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2017年起,上海将推动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参考。
第三,力求确保公平性。一是努力推动城乡社会实践活动资源公平配置。建立市、区县和社区三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运用各条线社会资源,为城乡学生创造更公平地享有校内外素质教育活动的机会。二是信息管理系统开放与截止记录的时间统一,确保记录时间范围的公平。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实行市、区县和学校三级管理,主要内容模块信息录入都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审核、信誉等级制度、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集思广益,在此征求各方意见,以不断完善《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5日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着力促进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促进高中人才培养模式转变,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 二、基本原则
1. 客观记录,真实反映。以事实为依据,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导入客观数据,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2. 内容全面,体现特色。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注重考察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体现高中学校的办学特色。 3. 注重过程,指导发展。关注学生成长过程,发掘学生潜能,加强学习和生涯规划指导,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与健康成长。
4. 公开公平,强化监督。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的审核制度、信誉等级制度、公示和举报投诉制度。 三、记录和评价内容
1.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主要反映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方面的情况,包括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诚实守信、仁爱友善、责任义务、遵纪守法等。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参加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党团活动等情况。
2.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主要反映学生各门课程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重点记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型课程成绩、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学习经历等。
3.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主要反映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艺术活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等。
4.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主要反映学生的创新思维、调查研究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和实践体验经历等。重点记录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社会调查、科技活动、创造发明等情况。 四、记录方法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