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下载本文

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大类 中类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城市道路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水域 ha 11.87 2.57 9.3 5.98 5.98 14.15 7.57 6.58 4.85 36.85 % 32.21 6.97 25.24 16.23 16.23 38.40 20.54 17.86 13.16 100.00 A A2 A4 S G G1 G2 E 合计 E1 九、调整用地性质可行性分析 (一)规划用地分析

在08版《xx公共设施规划规范》中,对文化娱乐用地性质定义为xx各类文化和娱乐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广播电视和出版类、图书和展览类、文化艺术和游乐类等设施的用地。

规划新的大型游乐设施用地应选址在xxxx外围交通方便的地段。

文化娱乐各类占该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影剧院、游乐、文化艺术类 设施类别 广播电视、出版类 图书、展览类

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占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比例(%) 10~15 20~35 50~70 在2012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将公益性的图书展览和文化活动用地归为文化设施用地,占原有标准的20%-30%,划归大类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具有商业和盈利性目的划归为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总规中地块内大面积的文化娱乐用地按现用地标准应划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地块xx正在建设沾化区商业中心,根据现状的建设情况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业设施相对独立集中建设,地块内以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绿地为主。

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xx土地利用现状图

从位置上看,体育用地由银河五路西侧移至银河二路东侧,没有破坏整个区域的功能定位,相反有利于新xx基础设施共享,有利于城区集聚发展。

总体规划中商业、公园绿地和文化娱乐用地机械划分地块,不利于公共设施集中配套和使用。地块建设已既成事实,本次地块西片区调整为公园绿地,地块xx片区调整为文化设施与体育用地用地,土

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地的整合利用更有利于增加xx片区的使用功能,增加片区的发展活力,有利于xx景观的塑造。

表:原规划用地面积统计

大类 中类 C C3 C2 S S1 S2 G G1 G2 E 合计 E1 公共设施用地 文化用地 商业金融用地 道路广场用地 道路用地 广场用地 绿地 公共绿地 生产防护绿地 水域 ha 13.32 8.94 4.38 7.62 5.98 1.64 9.6 3.18 6.42 6.31 36.85 % 36.15 24.26 11.89 20.68 16.23 4.45 26.05 8.63 17.42 17.12 100.00 表:调整后用地面积统计

大类 中类 A A2 A4 S G G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ha 11.87 2.57 9.3 5.98 14.15 7.57 % 32.21 6.97 25.24 16.23 38.40 20.54 用地性质调整论证报告 G2 E 合计 E1 防护绿地 水域 6.58 4.85 36.85 17.86 13.16 100.00 地块用地性质调整,没有破坏整个区域功能定位,反而增加了片区凝聚力,其中绿地面积增加4.55h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增加2.93h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减少4.38ha。

(二)交通影响分析 道路控制红线按下表控制:

路段 名称 金海五路 银河三路 等级 主干道 主干道 红线宽度 (m) 32 30 40 50 40 横断面 6-20-6 6-18-6 3-4.5-1.5-22- 1.5-4.5-3 6-6-2-22- 2-6-6 3-4.5-1.5-22- 1.5-4.5-3 道路 功能 生活 生活 交通 交通 交通 后退红线 (m) 20 20 20 30 20 银河二路 主干道 金海六路 银河四路 主干道 主干道 地块东侧、南侧、西侧为xx交通性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为40-50米,中间道路、北侧道路为xx生活性主干道,道路红线宽度在30米以上,能够满足地块作为区级公共活动中心的交通疏散需求。

依据综合性公园、市民活动中心选址原则,地块紧邻xx主干道,其中xx六路为东西向交通主干道,银河二路、银河四路为南北向交通主干道,交通便利,且位于核心区边缘,符合选址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