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开展市县巡察制度的实践探索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应当推动党的市和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使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如何在探索中推进市县巡察,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XX市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按照“起步稳、定位准、方法活、抓手牢”总体要求,全面对标看齐,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向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发力。
一、实践探索
去年3月,省委确定在XX市、XX县开展市县巡察制度工作试点。XX市坚持把开展巡察作为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创新工作方式,市县一体、上下联动、由点及面,推动巡察工作常态化、监督全覆盖,取得较好成效,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初步显现。目前,市本级和所辖县(市、区)均已部署开展巡察工作。市委先后组织4轮5批次12个巡察组,完成13个单位的常规或专项巡察,12个县(市、区)组织29个巡察组,完成30个单位的常规或专项巡察。主要做法:
(一)“一盘棋”统筹推进。把市县巡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盘谋划、统筹推进。
一是统一思想。去年3月1日,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XX开展巡察工作试点,为在全省推开巡察工作、构建省市县巡视巡察监督体系,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思考谋划,积极做好巡察试点准
备工作。3月22日,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市纪委代拟了《关于建立市委巡察制度的建议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通过,同时建议在市本级和大田县同步开展巡察工作试点。
二是加强领导。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工作责任。设立市委巡察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核定巡察专项行政编制13名。各县(市、区)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相应建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办公室和1—2个巡察组,共设定专职巡察干部行政编制80名,有力保障和推动全市巡察工作顺利启动、有效运转。
三是试点先行。5月17日,市委启动第一轮巡察,组织2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永安市水利系统和尤溪县两个乡镇进行巡察;大田县委按要求组织1个巡察组对县水利局开展常规巡察。6月23日,全市巡察工作现场会在大田县召开,现场观摩该县巡察工作做法,研究部署全市巡察工作。
(二)“一条龙”强化保障。立足巡察高起点,建立完善一系列制度措施,做到重程序、讲规矩,明界限、严约束。
一是注重制度设计。先后制定《市委巡察工作办法》《巡察工作流程》《巡察工作规划》,下发《关于规范县(市、区)委巡察工作的通知》,编印制度汇编,建立市县联动、定期研究汇报、问题线索处置、成果运用、巡察干部管理监督5项巡察工作机制,加强制度约束,规范工作程序。
二是注重队伍管理。制定《市县党委巡察机构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实行县(市、区)巡察机构人员配备调整备案制,严把进人关,先后对拟调入县(市、区)
巡察机构3名人选进行调整。下发《关于加强巡察抽调干部管理的十条意见》《巡察工作人员“十个不准”》,将巡察工作人员纳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范畴。同时,建立市级巡察组长、副组长库和专业人才库,其中组长、副组长库15名,专业人才库144名。
三是注重能力建设。将巡察课程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计划,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市本级已开展培训4轮213人次。同时,建立县(市、区)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到市委巡察机构挂职锻炼制度。
(三)“一揽子”创新举措。把创新贯穿于巡察全过程,以目标要求来倒逼,以解决问题来推动。
一是市委提级巡察。参照纪委重大案件提级办理做法,在市委首轮巡察中,将市水利系统和XX县两个乡镇提级由市委巡察办组织巡察,增强了巡察权威性和震慑力。市纪委根据巡察办移交的问题线索,直接指导永安市纪委查核问题线索,查证了违纪违法案件,取得较好效果。
二是县级交叉巡察。针对基层地域范围小、熟人多、容易产生跑风漏气等情况,在市委巡察办统一组织下,采用交叉巡察办法成立了3个专项巡察组,组长由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担任,县(市、区)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同时抽调对应的县(市、区)纪委同志参与同组巡察工作,对XX县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办定期听取巡察进度汇报,不定期到巡察组驻地进行现场指导。通过交叉巡察,有利于巡察组摆脱人情干扰,提高巡察组发现问题的主动性,共移交问题线索31条,巡察期间县纪委对4名党员干部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