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兖矿第二小学少先队组织建设和少先队标志使用自查报告 下载本文

邹城市兖矿第二小学

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和少先队活动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转发济宁团市委《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严肃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的通知>的通知》要求,邹城市兖矿第二小学对少先队少先队标志使用和少先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彻底摸查,现将摸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及时召集各中队辅导员,学习上级通知精神,通报了近期出现的不当使用少先队标志进行商业营销等活动的不良现象,提醒各中队辅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重在随时发现、立即整改,积极主动作为,并向有关部门汇报。接着向中队辅导员们详细讲解了红领巾、队旗等的正确尺寸、图样、颜色、位置等,并列举了一些不恰当的做法及图样,提醒辅导员们要及时向学生们讲解、示范。还向各中队辅导员发出倡议,要积极开展集中性的学习,开展主题教育活动,鼓励学生、家长积极发现身边的不良问题。

二、在校内外组织全面排查

我校在校内认真组织全校师生积极全面排查不规范红领巾、少先队标志标识的使用情况,并在校外周边营业场所进行调查,未发现违规行为。

三、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情况 1、队旗、队徽、红领巾和队干部标志

大队、中队委员会委员和小队长佩戴了队干部标志。队干部标志由白底、红杠组成。大队委标志中间是三条红杠,中队委标志中间是两条红杠,小队长标志中间是一条红杠。队干部在佩戴红领巾的同时佩戴相应的标志。标志佩戴在左臂。

2、队员爱护红领巾,保持红领巾干净、整洁。红领巾分大、小号两

种规格,分别是60厘米 ×60厘米×100厘米、72厘米×72厘米×120厘米。小学低年级队员佩戴小号红领巾,小学高年级的队员佩戴大号红领巾。在天气炎热时,经大队委员会决议,除参加少先队的集会和活动外,可暂不佩戴红领巾,但应佩戴队徽徽章。

3、爱护珍惜少先队荣誉,队旗、队徽和红领巾、队干部标志及其图案无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以及商业活动的现象。

四、少先队活动情况:

1、我校大队部继续发挥少先队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的优势,积极地创造体验活动的载体,利用各种重要节日、纪念日以及上级精神,开展了一系列的主题活动,促进了队员的全面发展。保证少先队大队活动每学期不少于3次中队活动及小队活动分别每周不少于1次。

2、中队辅导员由各班班主任担任,配合学校工作开展各式各样的活动,对广大少先队员进行各种教育。

3、通过深入自查我们少先队开展的各项活动均有我们自己组织开展,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健康向上;活动场地主要在本校校园内;没有和任何商家联合,更没有过任何商业宣传;少先队工作者没有通过微信、微博,发布含有不规范少先队标志标识图片、视频等问题。

总之,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宣传、自查,使全体师生对我校严肃规范红领巾、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和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同时也对严肃规范红领巾、少先队标志标识使用有了更多的认识。我们通过此次自查活动也形成了一些工作改进的建议,为日后更好的推动我校少先队工作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