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标权保护的若干实务问题 下载本文

作者:罗武章 律师 时间:2008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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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商标的非诉讼实务

企业商标的非诉讼实务主要包括商标的注册、使用许可、转让、续展与变更以及驰名商标的申报等。

1、商标的注册

商标注册的程序主要包括提交申请,受理和审查,初审公告,商标异议(有些商标没有),注册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申请商标续展注册。

在商标注册之前,最好是进行拟注册的相关商标的查询。虽然,商标查询不是商标注册的必经程序,但是可以极大地减少商标注册不成功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准确性和把握。

商标的注册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自己直接到国家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另一种是委托具备相关经验的商标代理组织或律师提供商标代理服务。自己直接办理的优点是可以省去代理费,但是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可能比较多,而且由于对相关实务操作不熟悉而容易走弯路。委托办理需要收取一定费用,但同时也可以节省大量时间和精力。

申请商标需要准备相关注册资料。如果以自然人的身份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果以企业的身份注册商标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组织或律师办理的,还应出具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相应委托书。另外,需要准备拟注册的商标图样每份10张,准备相关的费用(官费为人民币1000元/件,委托代理的还需要另外支付代理费)。

一般而言,保守地预估,一件商标从申请到发证至少需要一年半左右时间,其中申请受理和形式审查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实质审查需要一年左右的时间,异议期为三个月左右,核准公告到发证约两个月。

注意事项:

(1)商标查询的结果不具有法律效力,只具有参考作用,因为受数据处理和相关商标申请审查期间等因素的影响,部分数据尚未进入相关数据库。

(2)我国《商标法》执行的是商标国际分类,按照该分类,商标共分为45类,其中商品商标34类,服务商标11类。一般而言,尽量要将和自己业务相关的商标都注册下来,以免别人抢注。有些知名企业或者商标影响力和知名度潜力比较大的公司,比如华为公司,在整个45类商标都注册了“华为”商标。有些公司将与自己的主要商标拼音相同或文字拼写相近似的文字与图形都注册了商标。

2、 商标的使用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的许可人必须是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其他人均无权许可注册商标。

一般而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条款:(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2)许可使用的注册商标的名称,注册证号,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3)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名称,范围;(4)许可使用的形式(排他许可,独占许可还是普通许可);(5)许可使用的期限,使用许可商标的产品数量和产品销售地区;(6)许可使用费用及支付方式;(7)商标质量要求和质量监督办法;(8)商标标识的印刷与供应方式及标准要求;(9)合同的解除条件与终止;(10)违约责任;(11)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方法;(12)生效与其他条款。

注意事项:

(1)经许可使用他人商标的,被许可人必须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否则,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许可使用合同签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由许可人报送商标局备案,并由商标局予以公告。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不进行许可备案并不影响许可协议的成立与生效。但是,不进行许可备案可能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在签定许可商标使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约定许可使用的方式,不同的使用许可方式的许可费有很大差异,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享有及义务限制也有很大差异。独占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

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仅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不得使用该注册商标;排他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将该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注册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普通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已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

(4)自然人个人不能作为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5)在人用药品和烟草等受国家管制的商品上的商标的许可使用,需要被许可人具备相应资质,且需报经相关国家机关批准。

3、 商标的转让

商标的转让主要可以分为合同转让和继承转让。合同转让是指转让方和受让方通过签定合同的方式,无偿或有偿地将商标所有权进行转让的一种方式。继承转让是指原注册的自然人因死亡,由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其注册商标的一种方式。目前在生活中,较常见的注册商标转让方式是合同转让。

商标转让合同一般应约定如下内容:(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2)商标名称、样式、注册国别、注册号、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3)转让后受让人的权利范围;(4)如果转让人在一定期间后进行回购,则应约定具体的转让期限与回购方式;(5)转让方的承诺与保证。转让人应保证自己是注册商标的所有人,说明在签

约前曾向哪些人发放过什么类型的商标使用许可,以及该等使用许可中由转让人承受的责任和义务。转让人应保证该注册商标免受第三方的权利主张或侵权指控,保证该商标的有效性。转让方应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6)受让方的承诺与保证。受让方应保证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7)商业秘密的保护条款。双方应保守的商业秘密范围及各自义务。(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办法。

商标的转让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才能产生效力。继承转让,由受让方将依法继承的事实与商标名称、种类及其他信息报送商共同标局,经商标局审核同意,即可生效。在合同转让中,转让方和受让方必须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转让申请,填写《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并附送相关文件。商标局对符合手续和要求的核准转让,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给受让方,同时进行相应的公告;对不符合手续和要求的则予以驳回。

注意事项:

(1)有些商标的转让需要提供有关部门的审核批准文件,如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等。

(2)转让的商标必须是处于有效期内的有效商标。他人提出异议的商标或已经过期的商标不得转让。

(3)转让商标必须是商标权整体转让,不允许割裂核定的商品和服务范围进行部分转让。如果转让方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与服务上注册了相同或类似商标,为防止消费者混淆与误认,应该一起转让。 (4)如果注册商标已经许可他人使用,转让方只有在征得被许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