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锦江1号住宅小区监事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锦江1号住宅小区全体业主:
本着坚持“公正、公平、独立”的原则,监督业主大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监督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的工作情况,监督业主代表和业主代表大会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物业区域业主物业自我管理依法、有序、良好的进行。经7月7日晚上召开的小区业主大会讨论决定成立锦江1号住宅小区监事委员会。
参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目前锦江1号住宅小区实际情况,决定选举产生监事委员会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监事委员会委员人数为5名。本着公平和普遍性的原则,且按照每幢楼业主委员会委员或监事委员会委员总数只能有2名的原则,确定本监事委员会委员分布职数,由每幢楼自荐或推荐出1名候选人。待业主委员会委员补选完整后,确定产生监事委员会委员。
二.监事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业委会章程,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组织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必须是本物业区域内的常住户。
三.监事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具体资格审核由补选委员会负责。
四.监事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
五.自荐或推荐时间:2018年7月11日——7月13日。 六.选举时间:2018年7月30日 特此公告
业主委员会委员签字:
锦江1号小区补选委员会 锦江1号小区业主委员会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