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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
一、实施计划
1、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消防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并定期评审与更新。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不断提高安全绩效。
3、认真搞好安全生产活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及各种记录。
4、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安全生产及劳动保护知识学习,并做好记录。
5、加强职业健康管理,制定公司防护用品配置标准,按配置标准发放劳保用品,严格检查与考核,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
6、不断完善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文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各部门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7、强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每月对安全生产目标指标进行分解、检查、考核,确保目标指标的实现。 8、认真做好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对于违规作业当场纠正,坚决杜绝“三违”现象。
9、加强关键装置与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使之在运行中时时处于受监控状态,达到安全运行,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10、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措施、消防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11、做好安全设备设施的定期维护与检测,确保安全设备设施完好。 12、强化作业许可管理,避免作业过程中对员工的职业伤害。
13、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增强救援队伍实战能力,不断完善应急救援方案。
14、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及现代企业管理方法。
15、加强危险源尤其是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对于一般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回顾、报告等工作,并及时做好工伤申报认定、职业病防治工作。
16、监督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17、加强保卫工作,严格登记制度,严防物资被盗和流失。
18、做好公司相关方及外用工安全检查、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 二、考核办法
1、每月1日,安全主管部门对各部门上月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
2、每月2日,安全主管部门对各部门上月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如下:
(1)当月安全生产指标未完成的部门,根据该部门给企业造成的损失,从该部门奖金中扣损失的1%,直至奖金扣完为止,奖金不够扣的不在扣除奖金以外的薪酬。
(2)当月安全生产指标全部完成的部门,奖励该部门当月应得奖金的1%。 3、每月3日,安全主管部门把考核结果报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 4、每月4日,安全主管部门把签批后的考核结果交财务部门与薪酬兑现。 5、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将被问责。
201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