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 下载本文

EPC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

不管是从主观上(总包意识)还是从客观上(合同义务),都要求总包单位对所有与工程有关的人和事(包括业主指定分包和直接分包)进行统包统管,对从工程开工到竣工备案、交钥匙全过程统筹规划、统一安排。因此,我们在管理模式上,把整个项目部作为一个项目总承包部,设工程部、安全环保部、深化技术部、技术部、质量控制部、机电安装部、物资设备部、合约商务部、财经部、综合部等职能部室,对工程所有分包单位进行统一管理。对业主指定分包商和自有分包商一视同仁,如果就说有不同,那将是为业指定分包商提供更的服务和更大的支持,如:项目设有分包协调部专门为业主指定分包商办理进场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技术设计部和机电部为指定分包商深化设计和解决专业矛盾提供协助等。

(1)总部服务控制。我单位建立了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决策机构,对项目进行全方位的监督、调节、完善的服务和有

效控制,使项目管理规范化。

(2)项目授权管理。企业法人对项目实行授权管理,项目经理作为企业法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实现总部的决策意图和企业对业主的合约承诺。

(3)专业施工保障。充分发挥我单位的综合技术实力,内部专业化公司为项目施工和总承包管理提供专业化保障。

(4)社会协力合作。充分利用专业化分工与协作及合格供应商等社会资源,实现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全面实现工程项目的综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