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项目中心试验室
在现场建立中心试验室,试验人员持证上岗,配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设备。完善检测手段,所有仪器仪表计量用具都安排在开工前通过有关部门的标定,同时申报工地试验室的临时资质;施工期间所有检测仪器仪表计量用具按时定期校正,以保证其应有的精度;加强标准计量的基础工作和材料检验工作,严格控制材料的质量。
3、试验工作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循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原则,有序开展试验工作。
(2)做到材料有试验,配料有选择,施工有控制,检查有试验,试验有报告,资料有分析,分析有结论,严格执行工前试验,工中检查,工后检验的试验工作制度。
(3)工程材料试验:
A、凡发往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并按规定在开工前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技术规范、规则和验交评定标准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准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材料,可提出试验结果和意见,报送领导会同现场设计、监理人员共同处理。
B、对于具有出厂合格证的建筑材料,仍应抽样检验。
C、工程材料的取样,应按有关试验规程进行并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位,对样品及检验结果有争议时,由上一级试验机构取样仲裁。
D、材料试验应按委托单试验内容进行,并如期提交数据准确、结论明晰、签证齐全的试验报告。
第三节 路基工程施工方案与施工方法
一、路基施工准备
测量准备:按设计所交控制桩进行全线贯通测量,闭合后进行现场施工放样,包括用地界桩、路基边坡、坡口、坡脚、边沟、弃土场等的具体位置,标明其轮廓,报监理工程师核查。
二、路基场地清理及拆除
1、路基开工前首先对图纸或监理工程师所示各类现有障碍物的位置及地面附着物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调查,如发现与图纸不符,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核查。
2、将公路用地范围内及其附近受施工影响必须拆除设施,按图纸要求或监理工
程师指示进行拆除,同时清除路基范围内所有树木、灌木、草皮、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地面以下至少100~300mm内的草皮、根系和表土,所有清理出的杂物和废料弃于事先选定的弃土场内,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3、清理和拆除完毕,将遗留下的坑穴、冲积沟等用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回填并压实,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合格后即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4、本合同段的弃方运往设计指定的弃土场,弃方时堆置整齐、稳定,做到排水畅通,避免对周围的建筑物、排水及其它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施工期间对弃土场进行必要的防护,避免水土流失,采取绿化或复垦措施。
三、路基挖方施工
采用“纵向开挖法”,分层呈台阶式开挖,在台阶式边坡中部,按设计要求设置平台。自卸车运输,能利用的直接运至填方地段作为路基填料,不能利用的,运至指定弃土场。
(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按图纸要求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或超挖。开挖中如发现土层性质有变化时,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处理,修改施工方案或调整边坡坡比。
2、土方地段的挖方路基施工标高,考虑因压实而产生的下沉量,其值由试验确定,并按《公路土工试验规程》重型击实法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要求,采取压实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并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3、当因气候条件使挖出的材料无法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用于填筑路基和压实时,应停止开挖,直到气候条件转好。
(二)石方开挖
1、石方开挖根据地形地质等情况,利用凿岩机和潜孔钻机钻孔,采用小型的松动、光面或预裂爆破。进行爆破作业时,由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爆破证书的专业人员施爆,并将爆破专业人员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验。
2、石方需要用爆破法开挖的路段如空中有缆线,首先查明其平面位置和高度,同时调查开挖边界线外的建筑物结构类型、完好程度、距开挖界距离,然后制定爆破方案,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3、在爆破危险区边界设置明显的标志,建立警戒线,显示爆破时间的警戒信号;在危险区的入口或附近道路设置标志,并派人看守,防止人员在爆破时进入危险区。
4、严禁超挖超爆,爆破后及时清除松动岩石并测量路床顶面标高,高出部分辅
以人工凿平,超挖部分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材料回填并碾压密实。
5、开挖前充分做好排水设施,爆破后的堆积体和边坡上松、危岩及时清运,对边坡上突出或净尺寸较大的部分采用人工清凿或浆砌片石补砌以维持岩体的稳定。
(三)边坡控制
为确保边坡的稳定,不产生超挖和欠挖,边坡采用光面爆破或预裂爆破。为获得良好的光面效果,采用低密度、低爆速、高体积威力大的炸药,以减少炸药爆轰波的破碎作用和延长爆破气体的膨胀作用时间,使爆破作用呈静态。爆破设计则根据具体的岩体性质等情况来确定。
(四)弃土
弃土于指定的碴场,弃土堆堆置整齐、美观、稳定,排水畅通,同时作好碴场防护和植被的恢复,注意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不对土堆周围的建筑物、水源及其它任何设施产生干扰或损坏。
路基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如下:
路基开挖施工工艺流程图
测量放线 清除表土 工序验收 土方开挖 石方钻孔 装药并安装引爆器材 移挖作填或弃碴 布置安全岗和施爆区安全员 解除警戒 石方爆炸、拢堆 工序验收 整修边坡、清底及修侧沟 防 护 工程验收 进入下一循环 测定爆破效果 拢推弃于指定地点 移挖作填 挑选符合要求的石料
四、路基填方施工 (一)基底处理
在修筑任何路堤之前,清除基底表层植被,作好临时排水设施,基底在填筑前进行压实,基底松散土厚度大于30cm时,先翻挖再回填分层压实。
(二)填土路堤
1、填方路基必须按路面平行线分层控制填土标高;填方作业分层平行摊铺;保证路基压实度。每层填料铺设的宽度,每侧超出路堤的设计宽度300mm,以保证修整路基边坡后的路堤边缘有足够的压实度。不同土质的填料应分层填筑,且尽量减少层数,每种填料层总厚度不得小于500mm。土方路堤填筑至路床顶面最后一层的压实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
2、路堤填土高度小于800mm(不包括路面厚度)时,对于原地表清理与挖除之后的土质基底,将表面翻松深300mm,然后整平压实。
3、路堤填土高度大于800mm时,将路堤基底整平处理并在填筑前进行碾压,其压实度不应小于90%。
4、地面自然横坡或纵坡陡于1:5时,将原地面挖成台阶,台阶宽度应满足摊铺和压实设备操作的需要,且不得小于1m。台阶顶一般作成2%~4%的内倾斜坡。砂类土上则不挖台阶,但将原地面以下200~300mm的表土翻松。
5、任何靠压实设备无法压碎的大块硬质材料,予以清除或破碎,破碎后的硬质材料最大尺寸不超过压实层厚度的2/3,并均匀分布,以便达到要求的压实度。
6、用透水性较小的土填筑路堤时,将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2%范围内;当填筑路堤下层时,其顶部应做成4%的双向横坡;如填筑上层时,不应覆盖在由透水性较好的土所埴筑的路堤边坡上。
7、在土石混合填料中不得采用倾填法施工,进行分层填筑,分层压实每层摊铺厚度应根据压实机械类型和规格确定,不宜超过400mm。
五、路基整修
1、按设计图纸要求,恢复各项标桩,检查路基中线位置、宽度、纵坡、横坡、边坡及相应的标高等。根据检查结果编制整修计划报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2、土质路基采用人工或机械刮土或补土,配合机械碾压整修成型。当填土不足或边坡受雨水冲刷时,将原边坡挖成台阶,分层填补。石质路基表面应用石屑嵌缝紧密、平整,不得留有坑槽和松石。
3、土质路基表面采用平地机刮平,铲下的土不足填补凹陷时采用与路基相同的土填平夯实。整修后的路基表层15cm以内,将松散和半埋的尺寸大于10cm的石块料清除,并用与路基相同的填料填平夯实。
4、边沟的整修挂线进行,对各种水沟的纵坡均采用仪器检测,整修到符合设计及规范的要求为止。
5、路基整修完毕后,对堆积于路基范围内的废弃土料清除干净,经修整后的路基继续维修养护。
六、结构物台背回填
涵洞背后的回填在进行隐蔽验收后采用图纸要求或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材料进行分层填筑,利用小型压实机夯实,其填筑方法、工艺和质量控制符合路基填筑的一般要求。
1、结构物处的填土应分层填筑,每层压实厚度不超过150mm,结构物处的压实度要求从填方基底或底部至路床顶面均为95%以上。
2、在回填压实施工中,应对称回填压实并保持结构物完好无损。对大型机具难以压实的地方使用高性能的立式打夯机压实。如对结构物有损坏,应进行补救,直到工程师验收合格为止。
七、防护与排水工程
本合同段防护排水工程主要有浆砌片石边沟、浆砌片石截水沟、混凝土边沟、窗孔式护面墙及挡土墙、锚索、喷锚支护、柔性防护网等。
(一)砌体工程施工
路基防护工程和排水设施采用分段开挖、分段自下而上采用挤浆法砌筑,砂浆与混凝土采用机械拌制,人工手推车运输。
截、排水沟沟槽开挖好后,夯实沟底,然后铺设砂砾垫层。沟身施工采用浆砌片石挤浆法砌筑,片石表面凿平,质量、规格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护面墙及挡土墙施工时,在需要施工的区域内,按图纸所示将坡度修整为整齐的新鲜坡面,坡面修整后即进行浆砌片石铺砌。砌筑之前先将基面或坡面夯实平整后,再砌筑。护坡及锥坡坡脚挖槽,使基础嵌入槽内,基础埋置深度按图纸规定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然后按图纸或规范要求,铺设砂砾垫层,垫层铺设厚度均匀,密实度大于90%。垫层与铺砌层配合铺砌,随铺随砌。砌体砌筑前先测量放样,施工时采用立杆挂线或样板控制,并经常复核验证,以保持线形顺适,砌体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