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吴起采油厂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预 案
第一章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规范我厂生产经营过程中突发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企业稳定有序发展,针对我厂井、站分布面积广、范围大、数量多,且油气浓度较大,在作业施工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及环境等事故,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
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2第6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8第83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第344号)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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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73号) 《危险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第1号)
《剧毒化学品目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公告2003第2号)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范》(GB16483) 《重大危险辩识》(GB18218)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程》(GB5018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
《关于转发〈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应急与救援预案〉的通知》延油发(2006)124号
《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5第4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陕西省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陕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基本情况
吴起采油厂下设50多个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包括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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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室、工会、财务部、企业管理部、安全环保质监部、保卫部、信息中心、消防队、后勤保障部、材料供应部、计划部、招标办、项目办、勘探部、科学技术部、动力装备部、基建部,机修车间、加油站、注水站、集油站、联合站、生产运行部等,其中生产运行部下设采油大队10个、油建安装大队2个、电力协查大队1个、井下作业大队、集输大队(计量接转站和增压站)等部门。
我厂至组建以来,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严要求、细管理的工作方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工作全局,全面贯彻落实各项生产目标责任制,以科技促发展,全面实施以产能建设和安全管理为先导的企业管理模式,认真推行了成本管理、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预算管理等现代科学管理制度。油田开发和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1.4事故分级分类 1.4.1事故分类
(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事故。
(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修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设备及构(建)筑物等损坏,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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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事故:由于指挥失误,或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产、减产、跑油、跑料、串料等事故。
(5)交通事故: 车辆在行使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事故。
(6)人身伤亡事故: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
(7)自然灾害:流域内发生洪涝、地震等灾害,对设备及人员造成伤害的事故。
(8)环境事故:由于其他事故造成局部大面积环境污染的事故。 1.4.2事故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
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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