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质监部(石油大厦5楼,值班电话0911--7886807),由武建海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主 任: 武建海 吴起采油厂安全环保质监部 联系方式 : 手机13809116379 办公地点: 机关办公楼309室
办公室成员: 陈旭东 温 坤 雷晓祥 王文煜 刘延安
程生怀 鲁 平 王 莉 王彦荣 刘 伟 陈 霞 田延花 蔺 岩 秦 军 高玉贵 梁旭超 许晓琦
2.2.1.1总指挥职责
(1)全盘领导抢险救灾工作,在应急过程中有权调动所有人力、物力和财力。有权对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做出决定。对指挥不当或者行动迟缓造成不良影响、贻误战机者,有权追究其责任。
(2)负责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 (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
(4)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监督检查抢修救灾物资预备情况。
(5)事故发生,立即到达指挥部召集有关人员,听取汇报,进行救灾部署,积极组织救灾。
(6)掌握灾情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请其他单位支援(长庆采油三厂消防队及其他社会组织)。
(7)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与指挥部人员共同审查和修改原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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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方案,并根据救灾方案下达任务。
(8)总结经验,汲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
(9)负责事故报告和处理有关新闻稿件的审查及向油田公司上报。
2.2.1.2副总指挥职责及分工
(1)在总指挥未到达现场时,代替总指挥行使指挥职责。总指挥到达现场后,将事故情况、地点、灾情、范围和原因如实报告总指挥,并积极协助总指挥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2)为总指挥了解各方面信息献计献策,辅助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必要时协助总指挥调用外部救援力量。
(3)负责安排参加救灾工作人员的各项工作任务。 (4)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实施现场救护指挥。 (5)负责各分管部室应急救援战斗组成员的召集。
(6)在总指挥未到达现场时,原则上各副总指挥负责各自所分管辖区内的抢险救援工作。
2.2.1.3指挥部成员职责
(1)认真履行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抢险救援职责,完成上级领导布臵的各项任务。
(2)向上级领导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建议。
(3)发生事故后,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部门)副职、车间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及所有职工必须立即到岗待命,随时接受调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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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发生事故,所有人员有义务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也可以直接报告总指挥部或总指挥。
(5)指挥各岗位上班人员坚守岗位,密切注视设备运行情况,注意保持岗位间的联系,听从有关人员的指令。
(6)负责组织本部门人员立即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工作。 (7)根据抢险救援需要,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合理调配,并在总指挥、副总指挥的领导下,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事故情况,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并提出相关具体要求。
(8)事故发生后,尽快了解现场情况,向总指挥部如实报告事故经过、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设备运行情况以及现场其它情况。
2.2.1.4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有关事故应急救与处理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级应急处理指挥部的领导。 (3)指挥本企业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工作。 (4)发布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命令。 (5)通报事故抢险及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6)组织编写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宣传贯彻,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日常演练和维护工作,定期组织各部门参与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
2.2.1.5现场指挥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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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事故单位的现场主要负责人为事故抢险救援的现场指挥,其职责是:
(1)在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达现场时,行使总指挥的指挥职权。当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到达现场时,将事故情况、地点、灾情、范围和原因等及时报告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要积极贯彻执行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挥工作。
(2)事故发生后,及时了解事故地点、性质、范围、灾情、原因等情况,并及时报告总指挥部。
(3)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抢险救援工作,控制事故的扩大蔓延,并根据事故情况指示调度员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事故情况。
2.2.2 消防战斗组组成及其职责
组 成:
组 长: 郭永峰 消防队队长
副组长: 许 宏 消防队指导员
成 员:马金安 张贳程 高春永 卢德武 杨晓勇 齐龙民
乔振科 白 涛 齐晓军 齐进儒 王志强 高国文 李 艺 赵振阳 齐海金 郝智国 郭建新 李 宁 李 钰 许海龙 冯雨欣 马鹏飞 周建学 齐江桥 武建周 杨向国 齐晓龙 武忠荣 杨明升 齐向阳 张 钰 张建虎 袁 富 高玉飞 贺小峰 王文楠 闫贵堂 白对玺 张 海 吴志远 梁树明 武 宏 高世友 黄生鹏 宗世昌 张 明 王亚翔 张 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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