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4 5 6 7 8 9 10 11 12 安全保障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施工组织体系 施工平面图 工程立体效果图 文明施工牌 消防保卫牌 入场须知牌 安全警告警示牌 施工区域名称标识牌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200×150 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200×150 于40号字、宋体 200×150 400×150 蓝底白字、宋体 200×150 白底彩图 - - - 按两块200×150的牌制作, - - 桥头 桥头 桥头 桥头 桥头 桥头 桥头 桥头 各作业点 水中桥设置在河堤上横桥方向,旱桥设置在桥下顺桥方向 设置在机械设备或作业范围处 设置在材料堆放处 200×150 蓝底白字、宋体 200×150 蓝底白字、不小底部必须标有于40号字、宋体 火警电话119 - 按国标制作 200×150 蓝底白字、宋体 60×50 200×150/字 80×60 60×50 - ×××承建×蓝底白字、宋体 ××大桥 白底红字 蓝底白字、宋体 - 见附件5 13 操作规程 14 材料标识牌 (备注:具体字体、颜色可根据实际调整,以美观、大方、简洁为原则)
8.2.3 预制场
预制场标识牌标准如表8.4所示。
表8.4 预制场标识牌标准
序 号 1 2 标识名称 彩门 工程简介牌 尺寸 颜色、字体要求 (长×宽,cm) - 200×150 200×150 200×150 200×150 400×150 200×150 -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宋体 白底彩图 标识内容 及要求 根据各自特点制作 - - - - 按两块200×150的牌制作, - 设置位置 进入预制场前 场内 场内 场内 场内 场内 场内 3 安全保障体系 4 质量保证体系 5 施工组织体系 6 施工平面图 7 工程立体效果 27
8 9 10 图 文明施工牌 消防保卫牌 200×150 200×150 200×150 60×50 80×60 150×120 80×60 60×50 入场须知牌 安全警告警示11 牌 12 13 操作规程 蓝底白字、宋体 蓝底白字、不小于40号字、宋体 蓝底白字、宋体 - 白底红字 蓝底白字、宋体 - 底部必须标有火警电话119 - 按国标制作 - 场内 场内 进入预制场前 各作业点 设置在机械设备或作业范围处 设置在拌和楼 搅拌机旁 材料堆放处 混凝土配合比牌 水泥(砂)浆14 配合比牌 15 材料标识牌 见附件3,后填入用红色字体 见附件4,后填蓝底白字、宋体 入用红色字体 蓝底白字、宋体 见附件5 (备注:具体字体、颜色可根据实际调整,以美观、大方、简洁为原则)
8.2.4 一般结构物施工处
小桥、涵洞、挡土墙等一般结构物施工处标识牌标准如表8.5所示。
表8.5 一般结构物施工处标识牌标准
序 号 1
标识名称 施工标识牌 尺寸 颜色字体标识内容及要求 设置位置 (长×宽,cm) 要求 蓝底白每一作业点设一块,如:小桥、120×100 见附件1 字、宋体 涵洞、档墙、护坡等部位 8.2.5 合同段起讫点
合同段起讫点标识牌标准如表8.6所示。
表8.6 合同段起迄点标识牌标准
序 号 1 标识名称 公示牌 (监督牌) 尺寸 颜色字(长×宽,cm) 体要求 200×150 蓝底白字、宋体 标识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2 设置位置 在每一合同段的起讫位置各设一块 8.2.6 拌和站
拌和站标识牌标准如表8.7所示。
表8.7 拌和站标识牌标准
序 标识名称 号 1 混凝土配合
尺寸 颜色字体(长×宽,cm) 要求 150×120 蓝底白28
标识内容及要求 见附件3,后填入用红色字体 设置位置 设置在拌和楼 比牌 水泥(砂)浆2 配合比牌 3 材料标识牌 80×60 60×50 字、宋体 蓝底白见附件4,后填入用红色字体 字、宋体 蓝底白见附件5 字、宋体 搅拌机旁 材料堆放处 8.2.7 施工便道
施工便道标识牌标准如表8.8所示
表8.8 便道标识牌标准
序 号 1 标识名称 ××便道 标识牌 尺寸 颜色、字体(长×宽,cm) 要求 80×60 标识内容及要求 设置位置 便道起、终点及与其它道路交叉处 蓝底白字、便道起、终点及经过的主要不小于60工程地点;须双面标识 号、宋体
29
9 临时用电管理标准化
9.1 基本原则
9.1.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三项基本原则:①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②采用三级配电系统;③采用两级漏电保护。
9.1.2 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并配备能满足临时停电时各种机械设备运转、现场照明用电需求等的临时发电设备。
9.1.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严禁使用塑料线,所用绝缘导线型号及其截面必须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9.1.4 所有开关箱须由专业电工每天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并做好每次检查维修的记录;对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应由专业电工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和维修,并做好相关记录;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严禁违章操作。 9.2 电气设备管理
9.2.1 配电系统需设置室内总配电箱和室外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总配电箱应设置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9.2.2 开关箱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严禁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并保证有足够两个人同时作业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9.2.3 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与地面的垂直距离控制在1.3~1.5m。
9.2.4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置在箱体下底面,箱内的连接线应采用绝缘导线,导线的接头不得松动,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
30
9.2.5 所有配电箱及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1) 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2) 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9.2.6 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均编号配锁,标明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张贴安全警示标识牌,设专人负责管理。
9.2.7 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9.2.8 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当发生电气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砂灭火或用干粉灭火,严禁使用导电的灭火剂灭火。
9.2.9 施工机具的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当外电线路的电压为1KV以下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4m;当外电架空线路的电压为1~10KV时,其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为6m。
9.2.10 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路面的最小垂直距离应符合以下要求:外电线路电压为1kv以下时,最小垂直距离为6m;外电线路电压为1~10kv时,最小垂直距离6.5m。 9.3 雨季施工用电
9.3.1 增加用电设备巡视次数,做好用电设施防雨措施。
9.3.2 下雨时关好配电箱箱门,防止进水、受潮,发生漏电事故。 9.3.3 雨后须对所有用电设备进行绝缘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