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人员管理标准化
1 项目部人员管理
1.1 人员配置
1.1.1 项目经理部具有综合办公室、工程管理部、计财合同部、安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试验室等职能机构,各职能机构资源共享,职责分明,达到优化组合、动态管理的目标。
1.1.2 根据工作岗位要求配备具有相应技能、能力、知识的人员,确保各职能机构按照合同文件要求及施工需求配有足够的专业管理、技术人员,达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配备的标准化、合理化。
1.1.3 项目经理部需分别配备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可设)、项目总工程师,且须由有丰富的国内高速公路施工经验、专业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人员承担。 1.1.4 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党政、人事及后勤管理。内设办公室主任、人事负责人、劳资负责人等岗位。
1.1.5 工程管理部主要负责施工组织计划、技术管理、质量控制、工程验收、业务培训等工作。根据工程内容设工程部长、道路、桥梁、隧道、地质(岩土)、测量工程师等岗位。
1.1.6 计财合同部主要负责施工计划、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工作。内设计划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合同负责人等岗位。
1.1.7 安质环保部主要负责工程质检、施工安全、安全培训、环保等管理工作。内设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质检工程师、环保工程师等岗位。 1.1.8 物资设备部主要负责材料、物资和工程机械设备的供应、维护和管理工作。内设机械工程师、采购负责人、材料负责人等岗位。
1.1.9 工地试验室主要负责工程项目检验、试验和评定等工作。内设试验工程师、试验检测员等岗位。
1.1.10 所有专业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市级以上相应主管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
1.1.1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标识内容:单位和标段或项目名称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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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不同职位的人员使用不能颜色的安全帽,统一着装,隧道内或夜间施工应穿反光衣,管理人员佩带胸卡,现场施工人员佩带安全作业卡。安全帽的格式按照业主制定的统一格式。工作牌应具有人员姓名、照片、所在部门、职务等相关信息。
1.1.12 服装的统一规定
(1)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统一着装,服装式样按照企业内部管理要求执行;如无内部要求,由业主统一制作下发。
(2)各标段的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式样由各标段统一规定。 1.2 主要岗位职责
1.2.1 主要岗位是指项目部控制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计划进度等工作的岗位,其职责也是针对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计划、进度、合同等提出的权力和义务。 1.2.2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母公司需书面授予项目经理处理项目部人事、劳资、设备、资金等权力,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安全、质量、工期及成本等相关工作。 1.2.3 项目副经理
根据项目经理授权分管项目的安全生产、进度管理,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实现质量安全目标。 1.2.4 项目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管理项目施工质量、计量、试验工作,指导现场施工技术管理,解决工程中出现的技术难题,指导施工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创新和科技攻关活动。 1.2.5 安全主任
1. 负责完善项目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细则和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考核。
2. 负责检查各施工作业队的安全生产状况及其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工作,及时掌握施工场所和设备安全状况,对施工现场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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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操作情况,有权作出罚款、停工等处罚措施。 1.2.6 专职安全员
1. 对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状况和劳动保护进行检查,检查各施工作业队的安全操作情况,督促施工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则,对违章行为责令更改并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负责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并监督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根据规定核定本项目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及其相关费用的发放标准,并对其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对以上各项检查情况,有权提出罚款、停工等处罚建议;对于现场违规操作施工,有权要求立即停工,并处以罚款。 1.2.7 劳资负责人
负责协调施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车辆、劳动力的合理调配。对各劳务队的生产、进度情况进行收集分析,根据实际施工情况,有权建议劳务队增配相应人员设备。 1.2.8 计划负责人
负责每月的工程计量工作;根据施工进度和工期要求,制定、监督实施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按照工期计划要求,有权要求劳务队增加人员设备投入。 1.2.9 合同负责人 负责项目合同管理。 1.2.10 质检负责人
1. 负责总体质量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制定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按质量文件与合同要求,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检查监督工作。
2. 负责对项目施工质量全面控制和施工工序质量的掌握,拟定、实施质量事故预防措施和质量控制办法。
3. 负责所管工程的监测工作,加强对隐蔽工程、关键工程部位的过程检查,负责验证质量的实施情况及每道工序完成后的自检工作,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验收申请。
4. 对施工质量检查发现的问题,可有权作出罚款、停工、返工等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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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1 材料负责人
掌握工程进度,编制物资需用量和采购计划,负责甲供材料进场接受与管理。建立完善的物资管理台帐,负责施工现场的材料管理,对施工现场不合格的材料有权要求退场。 1.2.12 机械负责人
制定设备资源配置计划,负责施工设备的管理和机械技术管理,参与机械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对机械技术人员进行考核,有权建议考核不合格者下岗;对不能达到施工质量的机械有权要求更换。 1.2.13 环保负责人
负责本项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生态维护工作,根据施工现场环保情况,有权作出罚款、停工等处罚措施。 1.2.14 桥梁/隧道/道路工程师
1. 负责本合同段桥梁/隧道/道路主体及附属工程的技术指导工作,参与解决桥梁/隧道/道路在施工过程所遇到的各种技术难题。
2 准确掌握桥梁/隧道/道路工程的施工意图、标准规范,明确施工工艺流程;认真做好桥梁/隧道/道路施工技术交底工作,并向相关人员解释清楚操作程序及要求、质量、安全措施,填写技术交底收发记录。
3. 对现场未按工艺流程、施工规范施工的,有权作出罚款、停工、返工等处罚措施。 1.3 人员培训
1.3.1 一般技术人员培训
1. 一般技术人员包括质检员、试验员、材料员、技术员、安全员、测量员等。
2. 一般技术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实操能力及理论知识考核,考核合格,报业主批准后方可从事技术工作。
3. 分部工程或重点难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负责组织(监理工程师参加)对一般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方案、质检程序、质量验收标准、强制性安全措施、施工工艺及环境保护。
4 一般技术人员,特别是新员工培训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不少于40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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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并建立一般技术人员培训记录台帐,及时将培训情况进行登记,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5 一般技术人员培训时应留声像资料来作为辅助证明材料。 1.3.2 特殊技术人员培训
1. 特殊技术人员包括机械工程师、电工、焊接工、木工、钻爆工、钢筋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
2. 特殊技术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证件,上岗前须进行相关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3. 特殊技术人员实行定岗定人制管理,不允许随意变动,如需更换,须报监理工程师,经业主代表批复。
2 劳务人员管理
2.1 劳务队组建
2.1.1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的实际工程量情况,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组建相应的劳务队,并确保施工现场所有劳务作业人员能够通过劳务队实施有效监管。
2.1.2 项目部作为组建劳务队的责任主体,负责根据业主要求、投标承诺、合同文件和工程项目的规模、特点确定劳务队组建方案、设置方式及设置数量,并报业主及监理备案。
2.1.3 隧道、特大桥、预制场、悬浇及支架现浇等重点工程劳务队须经监理考核批准方可进场施工,报备业主。一经批准后应保持劳务队和作业人员的稳定、完整,未经批复不得随意更换。
2.1.4 每个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中应有相应施工的劳务队、劳务队长、质量、安全及质检负责人等相关资料,同时明确各自的权力和职责。 2.2 劳务人员准入
2.2.1 所有劳务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具备适应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2.2.2 劳务队长
1. 劳务队长是分项工程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掌握相应岗位的施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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