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工频电磁场限值的有关情况汇总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国际上尚无工频电磁场暴露限值的IEC标准或其他国际标准,只有ICNIRP(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向世界各国推荐了一个电场和磁场辐射限值的导则:《限制时变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300GHz以下)导则》,其中推荐以5000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限值标准,100?T作为公众全天辐射时的磁感应强度限值标准。
目前我国所有相关的规范和技术标准中,涉及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磁场强(HJ/T 度限值的只有《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24–1998),其原文是:“关于超高压送变电设施的工频电场、磁场强度限值目前尚无国家标准。为便于评价,根据我国有关单位的研究成果、送电线路设计规定和参考各国限值,推荐以4000V/m作为居民区工频电场评价标准,推荐应用国际辐射保护协会关于公众全天辐射时的工频限值100?T作为磁感应强度的评价标准。待相应国家标准发布后,以其规定限值为准。”很明显,该推荐限值就是以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的导则为基础的,并且电场强度的限值更严格。
世界上其他各国或学术组织关于工频电场和磁场的限值情况见下表:
国家及国际组织名称 工频电场E 工频磁场B 频率职业暴露 公众暴露 职业暴露 公众暴露 (Hz) (kV/m) (kV/m) (μT) (μT) 50 60 50 50 50 50 50 50/60 10 8.33 25 20 6.1 12 10 5 10 5 4.67 —— 5 5 12 3 5 5 500 433 1200 2710 200 1600 500 100 500 100 86.7 —— 904 100 1600 —— 100 100 国际非电离辐射防护委员会 美国 欧盟 英国 日本 德国 澳大利亚 ACGlH 50/60 IEEE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
欧洲议会1999年7月发布了一个一般公众电磁场暴露限值的推荐标准。这是一个供欧洲各国制定标准的框架,目前已有许多欧洲国家准备接受这一标准。这个标准建立在ICNIRP导则基础之上,同样是以目前已经得到确认的效应作为
基准。
美国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一些学术组织制定了自己的标准,许多州也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了输电线路的工频电磁场标准。
日本并没有公众工频磁场暴露限值的明确标准,1993年,日本一个政府研究机构的报告中提到,居住环境中产生的工频磁场场强比WHO和类似组织的标准中的限值要低得多,认为没有必要制定工频磁场标准。
英国NRPB(国家辐射防护委员会)在1993年制定了自己的电磁暴露标准。 澳大利亚,德国这两个国家分别在1989年,1996年出台了自己的电磁场暴露标准。
瑞典根据住在高压输电线附近,儿童白血病和年磁场电平影响的相关性,提出工频磁场2mG(0.2μT)作为输电线路通过居民区的导则。
瑞士规定工频磁场强度限值为1μT。
综观上述各国以及国际组织的标准,可以看出以下一些特点:
(1)电场标准目前比较一致,磁场标准差异较大。公众工频电场暴露限值在安全系数的选取上各有不同,这里边既有技术上的因素,也和各国社会政治,经济方面的差异有关,和标准出台的时间也有关系,并没有明确的科学依据。磁场标准的差异主要是因为各国对磁场长期暴露效应的看法不同。
(2)ICNIRP导则已得到相当多国家的认可。
相对世界上其他国家和组织的同类限值,我国的《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 24–1998)中推荐的限值从数值上是居中的。在针对磁悬浮线路电磁环境影响的评价和监测中,只要正确地引用上述限值就无不妥之处。
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 二○○八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