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公 告
2007年 第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以下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及食品用香料名单,现予以公告。
二○○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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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添加剂新品种
类别 添加剂名称 使用范围 使用量 备注 酸度调节冰乙酸(低各类食品a 剂 压羰基化法) 抗氧化剂 乙二胺四乙复合调味料 酸二钠钙 膨松剂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质量规格见附件 用 75mg/kg 质量规格见附件 酸性磷酸铝面糊、裹粉、煎炸粉、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质量规格见附件 钠 油炸食品、焙烤食品 (干品中铝的残留量≤100mg/kg) 叶黄素 焙烤食品 150mg/kg 质量规格见附件 着色剂 饮料类(除外包装饮50mg/kg(液态饮料用水) 中的量,固体饮料按稀释倍数折算) 冷冻食品 果冻和果酱 增稠剂 甲基纤维素 各类食品a 婴儿配方食品 100 mg/kg 50 mg/kg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300-2000μg/kg (1)使用量为在配方粉中的使用量,液体食品按稀释倍数折算(2)质量规格见附件 营养强化叶黄素 剂 较大婴儿和幼儿配1620-4230μg/kg 方食品 学龄前儿童配方食1620-2700μg/kg 品
注a:各类食品不含下列食品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01.01.01 纯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 ,包括复原乳 01.02.01 01.05.01
原味发酵乳(全脂、部分脱脂、脱脂) 稀奶油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 04.01.01 新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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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分类号 04.02.01 04.02.02.01 04.03.01 04.03.02.01 04.02.02.06 06.01 06.02 06.03.01 06.03.02.01 06.03.02.02 06.04 06.05.01 08.01
食品名称 新鲜蔬菜 冷冻蔬菜 新鲜食用菌和藻类 冷冻食用菌和藻类 发酵蔬菜制品 原粮
大米及其制品(大米、米粉、米糕) 小麦粉
生湿面制品(面条、饺子皮、馄饨皮、烧麦皮) 生干面制品(挂面)
杂粮粉(包括豆粉)及其制品 食用淀粉 生、鲜肉
09.01 鲜水产 09.03
预制水产品(半成品)
10.01 鲜蛋 10.03.01 10.03.03
脱水蛋制品(如蛋白粉、蛋黄粉、蛋白片) 冷冻蛋制品(如冰蛋)
11.01 食糖 11.01.02 其他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糖、槭树糖浆) 11.03.01 12.01 12.09
蜂蜜 盐及代盐制品 香辛料类
13.01 婴儿配方食品、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 13.02 婴幼儿断奶期食品 13.03 14.01.01 14.02.01 15.03.01 16.02
病人用特殊食品 饮用天然矿泉水 果蔬汁(浆) 葡萄酒 茶叶、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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