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修改) 下载本文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发奋有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和养成大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培养和塑造大学生较高的综合素质,实现学校的培养目标,全面促进学生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和新形势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指导思想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以定量与定性、记实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全面、规范、科学的激励和评价大学生以思想道德为核心的整体素质,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激励大学生努力按照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的培养目标,展现个性,开发智力,展示特长,发挥优势。

二、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构体系

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德育评价、智育测评、素质及能力测评、班级评议四部分构成。

综合素质测评总成绩=德育评价成绩×10%+智育测评成绩×50% +素质及能力测评成绩×25%+班级测评成绩×5%+专业学习辅导员及任课教师评价×10%。

三、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操作方法

(一)德育评价

德育测评由各系(部)组织辅导员结合学生理想信念、道德品质、遵规守纪、集体观念、日常品德表现、个人小结等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为优秀、良好、中等,其中优秀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按照如下标准加分:

德育评价奖励标准 级别

优秀 良好 中等 ·1·

分值 (二)智育测评

100 90 80 智育测评成绩=各科成绩平均值(五级制对应赋分为95分、85分、75分、65分、45分(不含选修课成绩)。

(三)素质及能力测评

采用记实的形式,依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卫生考核细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晚自习考核细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早操考核细则》《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公寓考核细则》等管理、考核办法中涉及的各项项目,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对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反映个人综合素质及能力的关键行为进行记录,并据此得出记实分值。

素质及能力测评成绩=60+(∑每周加分-∑每周减分) 说明:素质及能力测评成绩上限为100分。 1. 素质养成扣分项目:

(1)以《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基础,对学生遵规守纪、行为规范等行为进行记录性考核,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据《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考核标准》进行扣分。

(2)无集体观念,行为有损学校荣誉,造成不良影响,尚未达到处分的每次扣2分。

(3)随意丢弃垃圾、衣着不整、随地吐痰、公共场所打牌、男女不文明交往等违反校园文明秩序行为,未达到处分级别的每次扣3分。

(4)受到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分别扣7、10、15、20分。

2. 活动参与加分项目:在校第一至第二学年期间,对以我校作为第一参赛单位或组织单位的国家、省、市、校级各类大学生课外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获得奖励的及积极参与的按照如下标准加分(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参与的按照最高级别标准加分,包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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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及个人项目):

学生课外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奖励标准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校级 活动123123123123奖励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等 30 25 20 25 20 15 20 15 10 15 10 5 活动参与 组织人员 12 30 9 25 6 20 2 15 (获得名次对应如下:1等为第1名,2等为第2-3名,3等为4-6名;在校期间受到各级表彰及媒体报道宣传的,按照相应级别1等奖予以加分,同一事件不累计加分;社团组织的社内活动不予加分。)

3. 组织管理能力加分项目:在校第一至第二学年期间,担任各级学团组织的主要干部、干事,依据考核成绩按照如下标准加分(按照各级学校组织担任职务较高标准加分,凡担任职务中评定有不合项此项不予加分):

学生组织管理能力奖励标准 等 级 学校、系(部)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学校、系(部)团总支学生会部长 副部长 班长 团支书 团支部委员 班委成员 学生会干事 舍长 优秀 20 15 10 6 良好 10 8 4 2 合格 5 4 2 1 不合格 0 0 0 0 (获得国家、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的按照学生课外科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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