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申报指南-2 下载本文

五、定期审核

(十六)定期审核制度是指协会按年度对持证单位进行审核。甲、乙、丙级单位审核年度为2015年、2016年、2017年,丁级单位审核2017年,审核受理起始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定期审核办法另行通知。 (十七)定期审核程序:

1.持证单位登录《系统》填写《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定期审核表》(见附件六),并在5月30日前报送协会;

2.协会核实有关情况,并将定期审核结果在6月30日前分批公布。 (十八)定期审核主要内容:

1.注册资金、办公场所、专业设备及技术人员的变更情况; 2.年度完成的主要业绩及总营业额; 3.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 4.协会认为需要核查的其它情况。

(十九)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期审核不予通过: 1.未按时上报审核材料或者审核材料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 2.《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记载事项应当变更而未申请变更的;

3.单位情况发生变动,达不到相应资质等级应具备条件最低标准的; 4.完成的技术成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二十)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两次不参加定期审核或两次定期审核不通过的,证书有效期届满不予延续,如需开展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业务,申请资质应按首次申请办理。

六、加强行业自律

(二十一)协会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省级监管部门对有关持证单位进行检查。 (二十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且情节严重的,协会将收回其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

1.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真实活动材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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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涂改、倒卖、出租、出借、非法转让《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的; 3.泄露委托方商业秘密或者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利益,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的;

4.在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产生恶劣影响的;

5.其它不适于继续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行为的。

附件一:《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 附件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丁级资质申请表》 附件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变更申请表》 附件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注销申请表》

附件五:《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证书遗失或损毁补办审请表》 附件六:《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年度审核表》 附录一:中央直属、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号 附件二:填表说明 附录三:其他有关说明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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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

认证申请表

申报单位:

填报日期:

承诺书

表1 我们 (单位名称)已经认真阅读《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林资发〔2012〕19号)以及其它相关规定,完全理解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申请工作。 此次填报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申请表》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是真实、有效的,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如经审核未达到申请级别,我们 (接受/不接受)低于申请级别的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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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情 况

表2 单位成立背景及历史沿革 审核换证□ 首次申请□ 升级□ 延续□ 重新核定□ 变更□ □ 甲A □ 甲B 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情况 现有资质情况及业务范围 此次申请 □ 乙级 内容 □ 丙级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