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和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教思政[2007]13号 【发布部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 【发布日期】2007.07.18 【实施日期】2007.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表彰全国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及其标兵的决
定
(教思政[2007]13号)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校园建设,充分发挥典型育人的作用,经学校和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的推荐、评审、公示等程序,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决定对两年来在争先创优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班集体予以表彰。决定授予清华大学谷振丰等10名同学“全国三好学生标兵”,东北师范大学李良等5名同学“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05级硕士2班等10个班集体“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朱浩等168名同学“全国三好学生”,北京师范大学王博雅等117名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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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学生干部”,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2005级环境科学班等192个班集体“全
国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
这次受到表彰的个人和集体是全国广大青少年学生和班集体的优秀代表,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受到表彰的同学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承担各项社会工作,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受到表彰的先进班集体,有积极上进、团结友爱、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在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学术科技、志愿服务等各项活动中成绩显著。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希望广大青年学生以他们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希望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更加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争创活动,大力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名单 2.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先进班集体名单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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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全国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全国先进班集体标兵名单
全国三好学生标兵名单(10名) 清华大学航天航空学院06级博士生 谷振丰
南开大学信息技术科学学院03级本科生 邱 吉(女)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05级硕士生 魏娟玲(女)
吉林大学经济学院06级博士生 姚毓春
河南中医学院中西医结合专业02级本科生 ***苹(女)
长江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1031班本科生 赵传宇
中南大学法学院法学03级本科生 贺 青
广西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新闻05级硕士生 周 钰(女)
成都理工大学信息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系03级本科生 王洪辉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系(七年制)03级本科生 朱秋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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