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归股份有限公司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必须实际投入并具有合法的权属凭证或债务转移合同 。
依据改制重组方案确定的公司业务范围,将原企业的收入及与之配比的成本、费用按业务范围进行划分,确定列入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前各会计期间申报利润表的收入及成本、费用
各会计账项在剥离方法上应该保持一
致,且采用逆向推定的方式 :
以股份制改组基准日剥离后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明细账项的余额为基础,
逐步逆向剥离各资产、负债及净资产明细账项,从而得出各个特定时日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剥离后余额,
在此基础上对特定会计期间的损益类项目实施剥离。
4、会计差错调整
会计差错调整是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对相关会计期间的会计确认、计量、记录等方面的错误进行的更正或补充
本期发现的属于本期的会计差错,应调整本期相关项目。
本期发现的属于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按以下规定处理:
对于非重大会计差错,不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对于重大会计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
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各该期间的净损益和其他相关项目,视同该差错在产生的当期已经更正;对于比较会计报表期间以前的重大会计差错,应调整比较会计报表期间最早期间的留存收益,会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数字也应一并调整。
5、公司架构变更的有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合并》的规定,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如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
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被合并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合并方不一致的,合并方在合并日应当按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的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进行确认。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以下方法编制会计报表: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合并利润表应当包括合并各方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所发生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合并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合并各方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现金流量;
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应当调整合并会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数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如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方应确定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购买日应当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按以下方法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应当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利润表应当以购买日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将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被购买方的相关收入、费用、利润等纳入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应当包括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现金流量的情况。
在提供比较会计报表时,不调整会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