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人权保障与发展的模式构建 下载本文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当代中国人权保障与发展的模式构建

作者:王进美

来源:《活力》2012年第06期

[摘要]人权是国家施行民主制度的具体表现之一,我国传统文化中包含了人权思想,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我国人权的理论基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人权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有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人民的基本保障和完善。 [关键词]人权观 ;人权建设;保障完善

我国传统文化中蕴含的人权思想萌芽是我国意识形态中的思想基础,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念的深入发掘和大力宣传也是搞好我国人权思想建设的基础。我国的人权建设目前还处于探索和发展阶段,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人权建设有了较大幅度的飞跃,其中对人民基本人权的保障有了长足的进展,但我国人权建设的模式构建仍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一、马克思主义人权观:当代中国人权保障与发展模式的理论根基

马克思主义人权理念是我国人权观的哲学基础,与资产阶级抽象的天赋人权观不同,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有其独特的价值理念,在指导无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批判和扬弃了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形成并建立了科学的无产阶级人权观念和人权理论。首先,马克思主义人权观是社会的人权观,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其次,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也是历史的,其主张人权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产生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第三,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主张人权的阶级性,其认为阶级性是人权在社会关系中的一项不可忽视的属性,社会对于人的权利和自由的规定是脱离不了阶级性的。 第四,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主张人权的法理性,这是因为人生活在社会中,需要遵守社会规则,而社会规则又是通过法律规范所体现的,所以说,完善的法律制度是制约国家权力、保障个人权利的关键之所在。

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历史文化的独特性和社会制度的特殊性决定了我国的人权建设必定与其他国家的不同。首先就要加强对我国公民的人权和法律意识的培养,人权就是人所享有的权利;其次,要加强对民众的权利义务观的教育;最后,可以通过大众传媒和舆论的途径,开展对于在校学生和普通民众的人权观教育,为马克思主义人权理念的传播创造意识基础。

二、当代中国人权发展与保障制度的完善 (一)现阶段我国人权事业建设的成效及不足

我国政府在对待人权的保障事宜上,真正有大幅进展的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在此之前,我国的人权建设已初具形态,其中包括对人民基本权利的确立和保障建设,以及对弱势群体和少数民族权利的保障建设。进入21世纪,中国的人权建设拉开了新篇章,首先是党在党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政建设中提出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口号;其次,以人为本观念和科学发展观的树立,都体现了我国政府在国家建设的长远规划上将人权这一因素作为发展的基本点加以对待的重视态度,尤其是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这代表了我国的人权保障建设已上升到了宪法保障的层次,根本大法对人权的承认和确立,充分表明了我国政府对于人权建设的高度重视。

我国政府近些年来在改善我国的人权状况和完善人权建设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尽管取得了这样的成效,我国在人权建设方面仍有许多不足。首先,受中国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中国的政府官员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官本位的思想,而服务民众的思想却相对淡漠。其次,我国的民主意识薄弱。第三,我国的相关民主制度有待完善。民主制度的推广和运行离不开政府职能的转变,“守夜人”式的以及高效、守法的政府,是民主制度得以顺利开展的关键一环。我国在完善政府民主职能的工作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第四,我国民众缺乏人权意识。我国民众的人权观念淡薄,当自身的权益遭受侵犯时,想不到去向维权机构申诉,也意识不到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权益,导致法律的实效性降低。 (二)我国人权保障制度的完善

系统的人权建设既要加强民众的人权意识、改善政府的民主职能,更要健全法制保障人权,这样的人权体制才是足够坚固的。依法治国是目前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中之重,对保障人权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1.人权保障法律体系的完善。完善立法是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前提。完善立法,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宪法是核心,其他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主干,宪法和法律、法规对人权的规定是保护人权的最有力手段。宪法的完善也可有效地制约政府的权力,使政府以保障人权为目的来运行权力机制。 2.加强人权保障的执法和监督体制。严格执法是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关键。我国现行的1000多件法律法规中,有80%是行政法律法规,80%是由行政机关贯彻执行的,可见,行政机关是否严格执法、是否依法行政就直接关系到了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否真实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民主权利。要做到依法行政,首先必须完善行政立法,对于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力范围作出明确规定;其次,要制约和监督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有效的监督机制会大大降低行政违法率,同时对滥用行政权力和违法行政的现象也会有有效地遏制;最后,行政机关要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民的人权。同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对法律贯彻实施的监督有着重要的作用。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行是依法治国、保障我国人权的必要环节。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 第30卷.人民出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版社,1995年版.

[2]王寿林, 张美萍. 论马克思主义人权观 [J].人权论坛,2005(10)

[3]何志鹏.人权全球化基本理论研究[M]. 科学出版社,2008年版.

[4]杨杰. 中国人权建设的发展历程:回顾 与展望研究[D].吉林大学.2008年. [5]方旺春, 毕安盛. 论我国人权立法的缺 陷及对策[J].甘肃社会科学,2005(1). [6][美]迈克尔·D·贝勒斯. 张文显等译.法 律的原则[M].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6年版. (编辑/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