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图文 下载本文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 十 章 财务评价

10.1 费用与效益估算依据

《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及其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财务规定;

国家及自贡市荣县当地有关劳动工资管理和社会保障等有关规定。

10.2费用与效益估算数据选取 10.2.1项目计算期

本项目经济评价计算期按23年计。 10.2.2财务基准收益率的设定

目前全国社会财务基准收益率为8%,参照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发布本行业融资前税前财务基准收益率为8%,因此本项目的财务基准收益率确定为8%。 10.2.3主要税率的选取

本项目属社会公益事业,固定资产投资税率为0。本项目属国内废弃资源再生利用及新的环境保护项目,生产运营期免征税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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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10.3 经营成本费用估算

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规定,企业的总成本按营业成本及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计算。为便于本项目的财务测算及评价,本报告依据《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及《投资项目经济咨询评估指南》的方法,将上述费用中的相同各项费用归并后,本项目总成本费用按水电费、工资及福利、折旧费、广告宣传费、修理费、财务费用及其他费用等成本要素进行测算。 10.3.1水电油料费

根据垃圾综合利用处理工艺设计,用电总负荷在240千瓦(其中砌块生产线38千瓦),考虑设备的生产能力,破碎加工可按日工作6小时,年工作300天,制砖加工可按日工作16小时,年工作300天进行估算,年电费约为54万元。水利用厂区地下水,暂不考虑,油料按每台车年均耗油800公升估算,油料费约为2万元。 10.3.2 水泥、辅料费用

按制作390×190×190空心砖估算费用为290万元。 10.3.3员工薪酬费用

建筑垃圾处理厂及消纳场共定员为22人,根据自贡市荣县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状况,并考虑到未来居民物价消费指数上涨因素,员工年平均工资为2万元(含社会养老保险金),故年工资总费用为44万元。

10.3.4固定资产折旧费

本项目固定资产净值约为650万元。

根据税法并结合企业实际,本项目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为50年,各类设备设施折旧年限为10年,固定资产残值按5%计算。

固定资产年折旧费估算为:42万元。 10.3.5维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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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固定资产维修理费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5%计算。年维修费用为16万元。 10.3.6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包括除工资及福利费,建设成本摊销费外的劳动保护费、招待费等,按营业收入的1.5%估算。年营业收入估算为942万元,其他费用为14.2万元。 10.3.7广告宣传费

广告宣传费按年均5万元计算。 10.3.8财务费用

本项目启动前,企业无长短期贷款发生,因此无财务费用。 根据现行财务制度的规定,项目建设期利息支出资本化,列入固定资产原值,项目建成投产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此后发生的借款利息计入总成本费用。 10.3.9年经营成本费用汇总表

年经营成本费用汇总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项目 水电油料费 水泥费用 员工薪酬 固定资产折旧 维修费 其他费用 广告宣传费 合计 其中:固定成本 金额(万元) 56 290 44 52 16 14.2 5 477.2 101 备注 空心砖耗水泥1㎏/块 第 43 页 共 49 页

**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变动成本 376.2

10.4营业收入、税金测算 10.4.1营业收入

项目建成达产以后,年处理建筑垃圾约30万吨,根据 建筑垃圾处理现状,按90%的入场处理率、综合利用率85%估算,预计可年产0-10㎜成品料23万吨,其中生产混凝土空心砌块690万块,成品料13万吨,成品料按40元/吨,空心砌块按1.5元/块估算,共有销售收入1555万元,垃圾消纳场年消纳垃圾可达15万吨(以消纳开山修路工程的泥土为主),按6元/吨收取处置费估算有90万元,经营总收入为1645万元。

10.4.2 营业税金及附加测算

根据国家对环保产业、产品,废弃物再生利用产品行业的支持鼓励政策,本项目建设经营期不交纳税费。 10.5利润测算

年营业收入为1645万元,年经营成本费用为477.2万元,年利润总额为1167.8万元,投资利润率11.85%。 10.6财务效益评价

通过《项目现金流量表》(见附表1)可知: 项目财务内部收益率IRR=10.59%; 累计净现值NPV(i=8%)=1906.39万元; 静态投资回收期:9.4年(含建设期); 动态投资回收期:15.6年。

所得税前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0.59%,大于行业基准收益率8%;静态投资回收期9.4年,动态投资回收期15.6年,说明项目在财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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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综合处理利用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是可以接受的。 10.7项目社会效益

10.7.1有利于配合城区的改造和经济的恢复

城市改造是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但大量建筑垃圾四处堆积,不但占用土地、污染环境,还严重的阻碍了建设的进程。项目提出的科学、有序的处置建筑垃圾的方案,可以及时腾出建设场地,迅速展开重建工作,有利于自贡市荣县经济的快速并可持续发展。 10.7.2解决市区周边建筑材料供应状况。

城中村改造及其他工程,使得建筑材料需求量增大,而建筑垃圾破碎再利用,从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筑材料供应问题,同时降低了建筑材料成本,为缓解当前建筑材料短缺,利用拆后建筑垃圾生产新型建材,以满足重建的需求,可有效的解决当地建筑材料供应状况。 10.7.3项目对自贡市荣县节能减排工作有大的推动作用。

年处理建筑垃圾30万吨,生产建筑材料17万吨,每年可消纳拆迁类建筑垃圾约40余万吨,节约因放置垃圾而占用的土地120余亩;可节省取土18万立方米,节省耕地约135亩。两项合计,一年可节约土地255亩。建筑垃圾做成的免烧砖,每年还可节省标准煤1.2万吨。

10.7.4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

项目实施后将新增直接就业,间接的带动运输业,建筑业等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就业,并为城市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

10.7.5项目的实施将改善当地环境质量状况,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大量垃圾若不及时清理,任其自然降解,由于成份复杂,将可能导致当地环境状况的恶化。及时处理这些垃圾,不但能改善当地环境质量,还能变废为宝,节能利废,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形成良性循环的城市经济发展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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