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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赔款仍由原保险人负责,即原保险人共承担300万元赔款。如果按二次事故计算,如第一个72小时损失200万元,第二个72小时损失300万元。则对第一次事故,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各承担100万元。第二次事故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分别承担赔款100万和200万元,即分出公司共负责200万元赔款,接受公司共分摊300万元赔款。
事故超额分保
如果一次事故的责任较大,事故超赔分保合同可以分层设计。即将整个超赔保障数额分为几个层次,以便于不同的接受公司有选择地接受。 例如:
某业务需要安排超过50万欧元以后的1000万欧元的巨灾超赔分保,分出公司可以安排四个层次的超赔分保合同: 第一层为超过50万欧元以后的50万欧元; 第二层为超过100万欧元以后的150万欧元; 第三层为超过250万欧元以后的250万欧元; 第四层为超过500万欧元以后的550万欧元。
赔付率超赔分保合同不仅约定赔付率限制,还约定一定金额的责任限制,两者以较小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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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
有一赔付率超赔分保合同,约定分出公司自负责任比率为70%,接受公司最高责任比率为超过70%后的50%。即实际赔付率在70%以下的赔款由分出公司负责,超过70%至120%的赔款由接受公司负责。为了控制接受公司的绝对赔付责任,合同还规定接受公司的赔付责任以60万元为限。
假设年净保费收入为100万元,已发生赔款为80万元,赔付率为80%,则分出公司与接受公司赔款分担如下:分出公司负责70%,70万元;接受公司负责10%,10万元。
如果当年已发生赔款为135万元,赔付率为135%,则分出公司负责其中的70%,即70万元赔款;接受公司负责其中的50%,即50万元赔款;余下的15%,即15万元赔款仍由分出公司负责。
单纯的课本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通过补充,达到内容的完善 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