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2030年) 文本
在财富大路、甲三路、友谊大路、人民大街、福民大街与铁路交叉口,规划布置分离式公铁立交桥。
第七节 城市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第87条 绿地系统结构
辽源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可概括为:“一心、四廊、五楔、多园”。
“一心”指以龙山公园为核心的主城区,其他组团以此为中心,沿河流形成绿化景观带向外放射。
“四廊”指东辽河、半截河、渭津河和梨树河沿岸绿化形成的滨水带状绿地。
“五楔”指城市外围的北山、龙首山、栾家山、黎明山和向阳山五座山体,为城市绿化提供大的背景,同时五座山体的近郊绿地也成为城市的楔形生态绿地。
“多园”指辽源市城区内的综合公园、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等各级公园绿地。
规划绿地总面积1544.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17.19%,人均绿地面积19.31平方米。
第88条 公园绿地
1、综合性公园:龙山公园、儿童公园、东山公园、太子公园、遗址公园、气象公园、林苑公园、东辽公园。
(1)龙山公园:扩建现状龙山公园,占地面积22.66公顷。 (2)儿童公园:扩建现状儿童公园,占地面积1.08公顷。
(3)东山公园:位于矿北大街以东,仙城大街以西,占地面积9.06公顷。 (4)太子公园:保留原有的太子公园,占地面积4.79公顷。
(5)遗址公园:位于兴明街以西,太安路以南,占地面积29.83公顷。 (6)气象公园:位于新兴路以北,兴明街以西,占地面积7.30公顷。 (7)林苑公园:位于东辽河以北,友谊大路以东,占地面积8.01公顷。 (8)东辽公园:位于仙仁路以南,太安路以东,占地面积92.36公顷。 2、滨水带状绿地
规划城区段的东辽河和渭津河两侧各50米、梨树河两侧30—50米、半截河两侧20米建设滨河公园。
3、街旁带状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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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西宁大路、辽白大路、财富大路、福民大街、新城大街等主次干道两侧预留宽度不低于20米的街头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总面积1132.5公顷,人均公园绿地14.16平方米。
第89条 生产防护绿地
1、生产绿地
规划生产绿地与采空区的恢复绿地、规划区内的山林地结合建设,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重应达到2%。
2、防护绿地
(1)卫生防护绿地:在主要工业区与居住区之间、水厂、医院、液化气站、石油公司等建筑构筑物周围设置绿化带。
(2)交通干线防护绿地:规划沿铁路两侧、城市环路等设置绿化防护带。
(3)高压走廊防护绿地:66千伏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下规划高压走廊宽度为20米;220千伏的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下规划高压走廊宽度为45米。
(4)采空区防护绿地:在煤炭采空区建设防护绿地,修复城市生态环境。
第90条 附属绿地
新区建设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改造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25%。医院、休(疗)养院等医疗卫生单位,绿地率不低于40%。高等院校绿地率不低于40%;其他学校、机关团体等单位绿地率不低于35%。经环保部门鉴定属于有毒有害有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绿地率不低于40%,并根据国家标准设置宽度不小于50米宽的防护林带。宾馆、商业、体育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设施,建筑面积在2公顷以上的,绿地率不低于35%;建筑面积在2公顷以下的,绿地率不低于30%。
工业用地绿地率为20%。企业、交通运输站场和仓储区,绿地率不低于20%。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单位附属绿地内以植物造景为主,绿化种植面积不低于其绿地总面积的70%。
道路附属绿地:新建道路红线宽度大于50米,道路绿地率不少于30%。新建道路红线宽度40米-50米,道路绿地率不少于25%。新建道路红线宽度小于40米,道路绿地率不少于20%。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少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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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条 城市景观规划结构
做到“生态、文化、美”三位一体。中心城区景观系统要凸显“显山露水,天人合一”的山水人情风貌,确定景观规划结构为“一带、一网、三环、五山、多点”。
“一带”:将东辽河滨水景观带打造成为一条多功能复合型的活力水岸。
“一网”:在满足城市防洪排涝基础上,以东辽河、半截河、渭津河、梨树河等城内四条主要河流为主体,其支流为辅助,形成“水系成网、城水相融”的空间格局。 “三环”:重点打造三条环路及道路两侧的绿化景观带。
“五山”:借栾家山、黎明山、向阳山、北山、龙首山等城外山体为背景与城内景观互为对景,相互呼应作为山水景观的主要背景衬托,作为俯瞰全市的最佳视点。
“多点”:对现有的主题特色不够突出的广场及公园进行改造,同时利用城市内部山地、滨水地带历史遗迹形成主题公园、主题广场等,将地方历史文化、地域特色文化、自然山水文化、城市现代文化等抽象为符号融入其中,运用古典园林、现代园林的造园手法,将诗意、画意、山水情在城市景观中再现,打造成为各具特色的景观节点与景观区域。
第92条 视觉环境设计
景观点:打造特色鲜明的主题公园、主题广场、城市入口等,将这些景观点建设于城市山水中。
观景点:魁星楼作为辽源城内最具代表性的景观标志物,也是城内的最佳观景点,与外围环城山体上的各观景点遥相呼应。城内其他观景点主要设置于滨河地带,以及城市中一些视线较好的开敞空间。
景观视廊:重点控制各个城市观景点之间的视线通廊,控制东辽河沿岸与魁星楼、环城山体上观景点之间的视线通廊,控制其间的建筑高度,保障视线畅通。
视景:辽源市山水景观视景分为三个层次,由近景(水景)、中景(街道中的山体视景)、远景(城市天际线)组成。加强山、水、人、城连通性,使公共活动空间亲近自然,在山脚及滨水区设置公园及步行景观带,使城市中拥有更多的市民休闲娱乐场所;利用不同高度、不同屋顶形式的建筑对城市各个区域内建筑景观进行调整,使之与城市山水相呼应,具有层次感、进深感;利用建筑的高低错落,丰富天际线轮廓,建筑临河低,背河高,避免遮山障水,并丰富层叠的空间形态,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安排建筑。
第93条 建筑高度引导与城市天际线控制
建筑高度引导:以“显山露水”为原则,对邻近山体和水体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并限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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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体上的大规模建设。一般情况在俯视角度≥35°的中景和近景区内,不得有建筑物的遮挡,在8°—10°的远景区内要十分慎重的考虑高层建筑的遮挡。紧邻河流的建筑高度需要控制,留出滨河视线通廊。
城市天际线控制:规划在中心城区将东辽河和三条环路作为展示城市面貌的主要流线,将东辽河沿岸和三条环路沿线的城市天际线作为城市轮廓控制的主要界面,塑造山城交融、自然与人工交替的城市天际线。
第八节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
第94条 供水指标
辽源市中心城区与辽白组团供水水源及供水设施统一建设,共建共享,供水管网联成环状网。 中心城区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2015年采用450升/人?日,2020年采用500升/人?日,2030年采用55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100%。辽白组团单位人口综合用水量指标:2015年采用300升/人?日, 2020年采用350升/人?日,2030年采用450升/人?日,供水普及率100%。
第95条 综合需水量
中心城区与辽白组团总用水量:
最高日用水量:2015年为27.7万立方米/日,2020年为35.2万立方米/日,2030年为50.3万立方米/日。
年用水量:2015年为7197万立方米/年,2020年为9746万立方米/年,2030年为13870万立方米/年。
第96条 消防用水量
至2015年中心城区和辽白组团消防水量1944立方米/日。至2020年中心城区和辽白组团消防水量2052立方米/日。至2030年中心城区和辽白组团消防水量2160立方米/日。
第97条 供水水源规划
采用跨流域引水、新建水库和增加再生水供应量解决城市缺水。 1、“引松入辽”供水工程
2015年之前规划开工建设“引松入辽”供水工程,由松花江引水进入杨木水库,可向辽源市供水8963万立方米/年,日供水量为20.0万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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