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511) 下载本文

合同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8-1511)

郑州大学政府采购货物合同

甲方: 郑州大学

乙方: 河南新富德科技有限公司

本合同于 2018 年 10 月 9 日由甲乙双方按下述条款签署。

在甲方为获得(电子探针显微分析仪1套)货物和伴随服务实施公开招标情况下,乙方参加了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甲方接受了乙方以总金额(人民币肆佰伍拾玖万元整、¥4590000.00)的合同价 (以下简称“合同价”)的投标。双方以上述事实为基础,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1、附件2)

1、本合同所指设备详见附件1、附件2,此附件是合同中不可分割的部分。

2、总价中包括设备金额、包装、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及相关材料费、调试费、软件费、检验费及培训所需费用及税金,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二、质量及技术规格要求

乙方须按合同要求提供全新设备(包括零部件、附件、备品备件),设备的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数量符合招标标书要求,其产品为原厂生产,且应达到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明确的技术标准。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安装计划及质量控制规范;并于2018年12月8日前进驻安装现场;所有设备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在2日内共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接收;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有权采取适当的方式对乙方产品质量标准、规格型号、具体配置、数量以及安装质量和进度等进行检查。甲方如果发现乙方所供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

三、包装与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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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所有与设备相关的运输、安装及安全保障事项等均由乙方负责;设备包装应符合抗震、防潮、防冻、防锈以及长途运输等要求,对由于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商品损坏、损失、腐蚀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设备交付使用前所发生的所有与设备相关的经济纠纷及法律责任均与甲方无关。

四、质保期与售后服务(详见附件3)

1、所有设备免费质保期5年(自验收合格并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终身维护、维修。 2、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造成的问题,供货方免费提供配件并现场维修,且所提供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或经其认可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

3、乙方须提供一年 1 次全免费(配件+人力)对产品设备的维护保养。

4、乙方承诺在郑州设有售后服务站,凡设备出现故障,自接到甲方报修电话1小时响应,3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故障问题。保修期外只收取甲方零配件成本费,其他免费。

5、乙方有责任对甲方相关人员实施免费的现场培训或集中培训措施,保证甲方相关人员能够

独立操作、熟练使用、维护和管理有关设备。

6、其它:无。

五、技术服务

1、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标准安装调试及 1 人次国内操作培训。 2、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详细技术、维修及使用资料。 3、软件免费升级和使用。

六、专利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其所提供的产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起诉。

七、免税

1、属于进口产品,用于教学和科研使用的,中标价为免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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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免税产品应由甲乙双方依据海关的要求签订委托进口代理协议,确认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委托进口代理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部分。

3、免税产品通关时乙方必须进行商检,未商检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1、乙方于 2019 年 1 月 8 日之前将货物按甲方要求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安装、调试完毕,并具备使用条件,未经甲方允许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五扣除违约金。

2、乙方负责所供货物包装、运输、安装和调试,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甲方为乙方现场安装提供水、电等便利条件。

3、安装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安装人员应服从甲方的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货物交付使用前,乙方负责对提供货物进行看管,并承担货物的丢失、损毁等风险。

九、验收方式

1、初步验收。甲方按合同所列质量标准、规格型号、技术参数以及数量等在现场验收,并填写初步验收单(详见附件4)。验收时,甲方有权提出采用技术和破坏相结合的方法。

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供设备完整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相关资料。乙方在所有设备(工程)安装调试、软件安装完毕后,开展现场培训,使用户能够独立熟练操作使用仪器或设备,尔后由供需双方共同初步验收;甲乙双方如产生异议,由第三方重新进行验收。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2、正式验收: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10)24号”文件要求,政府采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项目,由使用单位初验合格后,向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会同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及专家成立验收专家组进行正式验收。学校验收通过后,才能支付合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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