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原则上,单位工程必须委托集团长期合作单位;
(3)年度计划(目标成本)外的项目,必须办理补充立项审批后方可正式委托; (4) 单位(单项)工程的施工委托,必须在签订合同后方可安排进场施工; (5) 工程合同采用集团标准范本,施工图预算(中标清单、议标结果审批表)、集团施工工艺及质量验收标准应列为合同附件;
(6) 单位工程的总包合同由集团工程设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会签;
(7) “三通一平”工程应单独签订施工合同,不允许以工程签证的形式纳入总承包的单位工程造价范围;
(8) 设计委托书由项目设计代表按《设计管理办法》执行。
6.施工场地管理
(1) 公司下达项目建设任务后,项目工程部应会同地区工程部下达放线任务,督促施工单位将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原貌(包括周边环境、原地面标高、用地红线控制点坐标等)进行核实;
(2)委托施工单位按照规划报建图(放线册)及设计资料放出红线及主要控制轴线,项目工程部复验无误后,红线范围的建设用地由项目工程部正式移交施工单位管理;
(3) 项目工程部应根据放线结果,调查工程项目开工(如基坑开挖等)可能对周边建筑物或管线造成的影响,并知会施工单位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4) 项目工程部、项目监理部、地区工程部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场地总平面布置,经审查的小区施工总平面布置,应报地区工程部总监审定,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监理部、项目工程部应按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对场地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完成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清理好现场。
7.设计变更及工程变更申请的审批
(1)设计变更由项目设计代表和集团工程设计管理中心负责控制; (2)设计变更的分类:
1) 由于图纸自身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成本在二万元以下的由项目设计代表负责审批,二万元到五万元的由集团片区设计副总监负责审批,五万元到十万元的由集团设计总监负责审批,十万元以上由集团工程设计管线副总裁负责审批;
2) 由于销售原因而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成本在二万元以下由项目总经理负责审批,二万元到十万元的由地区营销中心总监负责审批,十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营销管线副总裁负责审批;
3)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增加工程成本在十万元以下的由地区工程设
计总监负责审批,十万元以上的由集团工程设计管线副总裁负责审批。
经审批后的设计变更由项目设计代表通知设计单位出图。
(3)由于图纸自身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造成工程成本的增加,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对设计单位进行相应的处罚;
(4)各项目工程部必须建立设计变更台帐,并根据授权分类进行统计。
8.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建设项目应成立以施工单位为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项目监理部参加管理小组工作,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安全、防火、文明施工的监督与管理,项目工程部监督检查;
(2)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包含安全、文明管理措施,否则不予审批;
(3)建立安全、文明施工定期检查与巡视检查制度,现场监理人员应每天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项目工程部每周至少一次组织对施工现场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对存在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
(4)地区工程部按照《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定期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月度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五)独立发包工程管理
1.承包范围:
总承包合同外的独立发包工程一般有:电梯、发电机组、冷却塔、擦窗机、玻璃幕墙、立面泛光照明、可视对讲、闭路监控、智能化系统(包括IC卡-卡通)、体育(游乐)设施、橱柜、小区附属设施(门牌、小区指示牌、交通安全设施、垃圾站)、外给水、排水、排污、煤气、通讯、有线电视、供电、市政道路、环卫设施、人防、白蚁防治、勘探、桩检测、园建、绿化等。
2. 施工管理
(1)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单位进场后由项目工程部统一管理,项目工程部负责协调总承包与独立发包工程进度配合、交叉作业顺序、安全文明施工等关系;
(2)独立发包单位入场的临时办公、材料堆放用地及水、电计费由项目工程部统一协调解决;
(3)项目工程部应在开工前对独立发包单位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内容应列入竣工验收会签资料;
(4)独立发包工程施工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并办理审批手续,重要专项工程施工组
织设计由项目工程部初审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地区工程部审批,其余方案由项目工程部审批。未办理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的工程原则上不应开工;
(5)独立发包工程施工管理应执行本细则单位(项)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相关规定。
3.竣工验收与专业验收
(1)独立发包工程的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由地区工程部主持,项目工程部组织设计、物业、施工单位参加;
(2)凡需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专业验收方可通过小区综合验收的单项工程,由项目工程部按单位(项)工程相关验收程序进行,按“谁施工谁负责报验和验收”的原则督促相关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专业验收,项目工程部、地区工程部参加;
(3)专业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
(六)质量控制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管理
(1)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砼、砂浆、焊接试件(以下简称原材料)原则上应具备材料合格证和试验证明。施工单位应在材料进场使用前应填报材料报验单附上有关证明及材料进场复检报告,项目监理部验收后报项目工程部,现场专业主管检验认证后方准使用,对于下列第一批进场主要材料还需地区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参加检验签证:
地区工程部参加验收的第一批主要进场材料清单 主体工程 钢筋 商品砼 砌块 水泥 钢结构型材 预应力管桩 装饰工程 门窗 玻璃 石材 墙、地砖 橱柜 木地板 油漆 墙纸 装饰构件、配件 幕墙材料 防水材料 吊顶材料 设备安装 给水管材 消防管材 阀门 排水管材 消防喷头、消火栓箱 洁具 电线、电缆 配电箱 线管、线槽 开关、插座面板 灯具 弱电线材 可视对讲 园建市政 砼砖 石材 木材 墙地砖 工艺制品 外墙漆 装饰石材、砖 给排水管材、喷头 泳池设备 砂井盖 路丫、路坪石 路灯 商品砼 (2)采用新材料、制品应附有技术监督文件、生产厂家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经审核验收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须达到如下要求:
1)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有效,有关技术指标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2) 现场实物标志与材料相符。
(3)主要设备进场应附有技术说明书,进口设备还应有海关商检证明及中文技术说明书。施工单位应在设备进场时及时填报“设备进场报验单”,项目监理部应及时会同地区工程部、项目工程部、施工单位、供货单位开箱检验并办理签证,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作退货处理;
(4) 主要装饰材料、构配件在订货前应由施工单位按设计要求提交样品和有关厂家资质证明及报价资料,由项目设计代表审查后按相关程序报集团相关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订货;
(5) 原材料、砼、砂浆的现场检验应实行见证取样、试验送检制度:
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材料试验,项目监理部派人监督取样、送检,提取试验报告,试验报告上需有监理人员现场见证人签证方为有效,项目工程部不定期检查。
2) 试验必须到工地所在区、市建筑工程质监站试验室或工程部指定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否则报告视为无效。
(6)原材料经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项目监理部通知限期退出现场。
2.施工过程质量管理
(1)巡视检查
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和质量小组成员应每天巡视所管现场二次以上,发现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项目监理部应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对有关部位进行旁站监督,以下部位施工全过程必须重点旁站监督: 1)桩基础工程的砼浇筑及打(压)桩工程; 2)地下室底板、顶板、侧墙砼浇筑及防水施工; 3)结构转换层砼浇筑;
4)天面结构层砼浇筑及防水施工;
5)给水系统打压试验及排水系统通、灌水试验; 6)结构后浇带砼浇筑; 7)其他主要受力构件砼的浇筑。
项目工程部检查项目监理部的旁站落实情况,对检查所存在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落实整改。
(2)地区工程部检(抽)查
地区工程部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并书面通报检查情况。中心专业主管工程师应不定期巡视和检查,每月应对完工验收的各分项工程质量实行抽查,抽查率不小于10%。
(3)质量问题的整改
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发现有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材料应及时制止,对检查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做好记录同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限期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由项目监理部跟踪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对不执行整改者按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地区工程部将抽查结果填写《工程抽查情况通知单》下发项目工程部和施工单位,由项目监理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落实,同时由项目监理部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进行核查;发现违反工程管理规定的情况应及时下发《工程管理检查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
3.分项(部)及隐蔽工程验收
(1)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并附质量保证资料及自检资料向项目监理部提请验收。项目监理部验收合格后报项目工程部,项目工程部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工程师到现场按检评标准实行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合格后报项目工程部质量小组验收签证,对存在问题应指令施工单位整改;
(2)隐蔽工程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按有关规定做好现场签证,严禁事后补签。分项工程的工序如防水分项的找平层、防水层、隔离层、保护层等必须办理分层隐蔽验收;
(3)一般的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由项目监理部会同项目部质量小组验收签证,重要的分项和隐蔽工程(如下表)必须通知地区工程部及设计人员共同进行验收并签证;
重 要 分 项 和 隐 蔽 工 程 一 览 表
项 目 主 要 分 项 第一批天然地基验收 第一批单桩单柱或主要受力桩成孔的终孔验收和钢筋笼验收、1. 基础工程 试桩。 基坑支护验收 地下室底板、侧墙、核心筒剪力墙、顶板钢筋验收 2. 主体工程 第一层标准层,结构转换层、屋面层结构层钢筋。 3. 防水工程 地下室、屋面、水下结构的防水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