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模板 下载本文

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

2.5项目施工单位需采取的各项保护措施及主要责任人

施工单位协助建设单位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圆满实现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主要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措施。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交通、火灾及误操作事故。杜绝不文明施工行为,创建现场周边良好工作、生活环境。对现场情况随时巡视监管,发现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地方,坚决要求改正。真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施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以及现场安全警示牌规划布置,包括警戒绳、水平安全绳、安全网等其他安全措施,因工程施工特殊需要的特殊防护用品和用具,有施工方督促燃气管理方自行配备,配备齐全后在进行施工。燃气管理方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规范服装,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施工方有权要求整改。

施工单位负责督促燃气管理方的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示(“燃气管道,注意保护”)的保护。同时监督燃气管理方落实管道巡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施工单位工程项目联系人为项目经理 、协助建设单位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联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应书面通知其他方并签收确认。

2.6监理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及相关负责人

监理单位主要负责现场的施工安全,加强安全施工管理,圆满实现工地安全施工目标,主要采取预防为主的方针措施。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机械、设备、交通、火灾及误操作事故。

监理单位负责现场安全警示牌规划布置包括警戒绳、水平安全绳、安全网等其他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监管燃气管理方的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各项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及其他防护装备,对不符合要求的行为,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整改。

监理方对监管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监理单位工程项目联系人为监理工程师 ,协助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安全保护盒协调工作。联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书面通知其他方签收确认。

2.7施工技术交底

施工方在工程开工前,由燃气公司对燃气管道进行技术交底,施工方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2.8巡查情况安排与要求

工程开工后,燃气现场管理方在正常施工作业时间(8:00-18:00)按1次/天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巡查;当施工作业在控制范围内时按1-2次/天的频次进行巡查;在保护范围内3米时与施工方现场安全负责人共同监护开挖。在管线周围近1米范围内,禁止

动用机械开挖施工,需要改用人工进行清理开挖探沟,将燃气管道完全暴露后,沿管线位置人工进行清理,直到施工影响范围区域内燃气管线全部暴露出来为止,包含沿线各燃气开梯支管。并按要求做好暴露管线防冻、防暴晒、塌方断裂等保护措施。

对准备在控制范围和保护范围内进行施工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函告燃气公司;施工作业需超出正常施工作业时间之外,以及施工工期发生变更时,施工单位联系人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将变更告知燃气公司联系人并签收确认;

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和应急处理措施时,施工方应函告燃气公司,经双方审核确认;

燃气现场负责人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巡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巡查。新奥燃气联系人: 2.9紧急情况上报

燃气现场管理在巡查过程中发现产生燃气管道保护隐患时,应书面告知函的形式通知建设方项目联系人 ,由我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施工方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应立即向市燃气热力局、安监站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协助。 2.10损坏处理方式

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处理方式 2.10.1、防腐层损坏

施工方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通知燃气管理方联系人。应立即组织修复作业现场取证,修复完工。

2.10.2、燃气设施损坏供气中断(未漏气)

施工方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通知燃气管理方联系人,燃气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抢修。

2.10.3应急处置措施

①、发生泄漏或损坏后,马上设立警戒区,并根据现场泄漏情况,调整泄漏警戒范围,要疏散警戒区内无关人员和围观群众,同时向119报警和通知燃气公司联系人。

②、由城南新奥燃气公司启动应急预案,调派维抢力量进行紧急处理,必要时进行关阀停气,同时启动联动机制,调派人员和设备进行抢修作业。

③、同时杜绝明火,对警戒区范围内施工区域进行停电,现场处理人员一律关闭手机,防止点火引发爆炸。

④、调集高压水车进行现场冷却和稀释空气中弥漫的燃气。

2.11新奥燃气公司对于顶管穿越道路燃气管网的安全保护要求:

--------------------------------------------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三十四条与第三十七条之规定,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方)特向该项目建设方和施工方提出如下燃气管道保护要求,希望你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共同配合保护好城镇燃气管网的运营安全。

1:工程实施前,建设方应该把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线的详细情况和制定的管线保护措施向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工地主管、班组长与操作工人层层安全交底,随即与我方签订《长沙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关于天然气管道施工保护的告知书》,建立并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当现场施工技术负责人发生变动时,建设方必须对施工方进行施工现场燃气管线二次熟悉交底,我方将积极予以配合。

2:建设方和施工方在项目施工前,必须根据我方提供的燃气管网资料进行现场燃气管线人工探管定位, 顶管施工区域内存在有燃气管线,因图纸资料缺失,无法进行管线定位时,建设方与施工方必须改变施工方案,避开我方燃气管线位置,采用开挖敷设,或人工清理出我方燃气管线后方可施工。在明确燃气管走向后,沿燃气管两侧开挖约沟槽,坡比根据地质情况进行确定,拟定岩层1:0.75,土质边坡1:1。如与燃气管道交叉,须探挖至燃气管完全暴露,并加装围挡,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破坏。

3:在明确我公司管线埋深及管位的前提下、机械开挖接近燃气管线上方30CM时,应改用人工开挖,但仍应控制施工进展速度,杜绝野蛮施工,在进行沟槽开挖至天然气管道安全范围时,必须确保天然气管道的安全。我方将派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4:管道回填必须符合燃气施工规范要求,在燃气管线周围填充20CM细沙,严禁大型石料直接回填有燃气管道的开挖沟槽内,并要求我方敷设相应的燃气警示带。

5:在施工区域内存在的燃气管线,建设方应该在现有管线上方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