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库安全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仓库管理条例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

2、严格按照物资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及时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准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一致。

4、保管员要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贵重的或非常用物资实行零库存。并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及时编制报表报送上级领导,由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5、仓库物资存放要搞好科学管理,分类清楚,排列有序,整洁卫生。特殊物资要与一般物资分类存放,确保安全。

6、经常检查仓库安全,做好五防:防火、防盗、防潮、防爆、防腐蚀。发现问题和漏洞应及时向领导报告。

7、先进仓的物料先发,旧废料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利用。

8、库存物资系公司财产,不得任意挪用;认真做好各种公用工具的借、收登记工作。 二、入库管理

1、各种单据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字迹清楚,并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

2、材料接收后,保管员及时登记相关的帐页并录入系统。

3、轻启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标志直观清晰,标签朝外。 四角落实,整齐稳当。通道宽度适当,方便作业。

4、对不同品种、规格型号、批次及不同生产企业的货物要分开堆码。码垛间距为10公分。

5、袋装货物定型码垛,重心应倾向垛内;纸箱包装和桶装货物箱口应向上;破包货物要另行堆放。

6、堆码的货物必须是验收完毕,允许入库的;应包装完好,标志清楚。 7、堆码作业依靠叉车等设备与人工相结合,并按照贮存要求进行动作。 8、对袋装货物,可采用方便于计量的 “五五化”堆码法,便于过目成数、整齐、方便盘点和出库。

9、对规格品种繁多的小件物品和零件,如轴承、电子产品及各类配件等,应采用货架式堆码法。存放时要分清品种、规格、型号等,同类货物应尽量存放在相同的货架,便于存取。

10、托盘统一摆放规定20个高,摆放整齐; 11、叉车在转运空托盘过程中不允许超过12个高; 12、物流线的托盘摆放规定在6个高以下,不准超高; 13、装酒作业现场的空托盘要及时回收至规定区域;

14、物流线叉车优先使用装车后回收托盘,使用码堆托盘时按顺序进行使用,只准留一个岔口;

15、劳务人员在使用托盘时,要轻拿轻放,严禁出现摔托盘现象; 16、成品保管员要密切关注托盘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17、托盘堆码时,上下两层打包规格应相同; 18、托盘打包后整体高度不高于1500mm;

19、四周纸箱不得超出托盘边缘。码放要规整,横竖有序; 20、托盘堆码最多堆码两层;

21、纸箱外要用缠绕膜缠绕两到三层或加以纸护角防止压溃,必须用打包带打包;

22、托盘打包上顶应为平面,杜绝锥形等其他形状打包。

23、在没有负载情况下,要移动堆高机,请将货叉降到最低位置。注意,不要伤害工作现场的任何人。 堆高车的货叉上不能站人。

24、使用完毕后,不要将堆高机留在工作现场,停至指定地方,将钥匙拔出。 25、任何时间发现有故障或不安全时,应报告上级迅速处理,不得任意改装使用。

26、载物上升下降时、确保周围不要站人,车辆在行驶中,货架上不得站人。 27、车辆钥匙不得给仓库以外人员,除非得到上级允许。 28、堆高机非经过受训合格人员,不得任意驾驶。

29、堆高机最高时速10公里/小时),不宜行驶在不平地面,并注意地面是否牢固(场内时速10公里/小时)。

30、堆高机空车行驶时,应将货叉升高至离地面约十五公分。

31、经过通道和十字路口或急转弯时,应完全停车,鸣喇叭或表示手势,然后缓缓行驶。

32、无论何时载重下坡,均应倒退而下。

33、當举起放下重物或起步行驶时,应缓慢地开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