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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部业务部室员工岗位职级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总部业务部室员工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专业人才,促进公司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业务部门主要包括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证券投资部、固定收益部、研究所、投资银行总部、衍生产品部。

第三条 公司总部业务部门实行岗位职级管理办法,并按市场化原则确定薪酬标准。

第四条 相关名词释义

岗位是由具备相应资格、能力、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公司员工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任务的集合。

职级是员工在公司某专业领域的资历、业务水平、业绩贡献程度、薪资等级等相关信息的集合,它反映员工在公司内部相关业务领域或行业内的地位差别。

岗位职级管理是对工作岗位和从事工作岗位的不同专业能力的员工 的综合评价,其管理的基础是科学明晰的岗位设置和据此编制的岗位说明书。

“岗位说明书”是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对特定职级所对应岗位的类别、目的、职责及职业角色、汇报关系、任职要求等内容的集中描述。

第二章 岗位职级的设置

第五条 岗位职级的设置

(一)根据业务资历、专业市场地位、业绩指标等因素,业务部门岗位职级统一设董事总经理(MD)、执行总经理(ED)、业务总监(D)、业务副总监(VD)、高级经理(SA)、经理(ASSOCIATE)、助理(ASSISTANT)等七个岗位职级。

(二)业务部门应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合理架构本部门的岗位,并确定每个岗位职级的任职人数。

所有员工均需确定岗位职级。

(三)为便于公司相关制度的衔接,七个岗位职级与职能部门的行政职级建立一定的对应关系(具体见下表),福利性政策按该对应关系执行公司相关规定。

岗位职级 MD ED D VD SA ASSOCIATE ASSISTANT 第六条 内部管理体系设置

(一)每个业务部门设1个行政负责人,一般由董事总经理担任,除承担董事总经理的目标要求外,还要负责本部门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各部门可根据业务架构不同,确定不同业务单元,每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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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行政职级 总部部门正职 总部部门副职 总经理助理 高级业务经理 业务经理 职员 职员

单元确定1名负责人,业务单元负责人可以是董事总经理,也可以是执行总经理或其他职位的人员。

(三)公司将逐步建立和理顺各岗位职级间的业务汇报关系,建立以业务流程为主线,而非行政职级为主线的汇报网络。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七条 薪酬构成

业务部门的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构成。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标准按对应岗位职级确定;绩效工资、奖金的发放办法执行公司考核政策。

第八条 岗位职级的档次设置

根据管理需要,每一岗位职级内设置若干档次,并对应不同的薪酬标准(具体标准见附件1)。

第四章 岗位职级管理

第九条 岗位设置

各部门在工作分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工作量的要求,遵循精简、高效的原则,会商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岗位设置方案,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报公司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岗位设置及分类依据:

(一)要完成的工作种类和性质; (二)工作量、工作难度和所承担的责任;

(三)完成工作所需的资格、能力、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条 岗位设置时要注意每个岗位的职级空间,经公司最后确认的岗位名称、序列、数量及职责描述等内容均应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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