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重大学校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学校教学秩序的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及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各级中小学校、幼儿园内的下列安全事故:集体食物(饮水)中毒、传染病流行、拥挤跌伤、校舍倒塌、火灾、触电、交通等事故;其他导致一名学生死亡或三名及以上学生受伤的意外事故。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分层管理,分级负责; 2、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 3、统一指挥,反应及时,协同作战; 4、教育疏导,化解矛盾,救人第一; 5、措施果断,方法科学,处置稳妥。
2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区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区政府、区教育局和相关股室、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街)教委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组成。
2.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2.1 设立峄城区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区教育局成立重大事件应急指挥部,在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区直学校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
指挥;配合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调镇(街)学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区教育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区教育局局长任总指挥,区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局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总 指 挥:孙中元 副总指挥:孙中军 潘法涛 成 员:刘成喜 张中才 王英伟 赵应刚 李长忠 王英友 张增碧 张思学 左夫伟
区教育局局长区教育副局长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区教育局安全办主任区教育局政工股股长区教育局成教股股长区招生办主任区教育局教研室主任区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区教育局基教股股长区教育局计财股股长各镇(街)教委主任、区直各学校校长(园
长)
2.2.2 指挥部职责
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现场进行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演练情况。
2.3 队伍编成及任务
区重大学校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成立四个工作小组。
(1)办公室:由局长、办公室、相关股室成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和处理学校(单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重、特大事件的日常处理工作,做好事件处理情况的信息汇总,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材料,代表区教育局对外公布相关情况;监督有关部门做好事故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做好上级领导以及有关地区领导的接待工作。
(2)现场指挥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相关股室成员组成。主要负责做好各类事件现场指挥协调工作,组织做好事件现场监护、疏散师生(职工)、保护现场、监控险情,维护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排除现场险情、抢救伤员等工作。
必要时邀请并协助当地政府、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关注事态发展。
(3)事件调查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相关股室负责人、事故发生学校(单位)校长(主要负责人)等相关成员组成。负责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工作,必要时邀请并协助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开展工作;写出事件调查报告,提出对事件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善后处理保障组:由分管领导、办公室、相关股室负责人、事件发生学校(单位)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成员等组成。负责做好受伤和受惊吓师生(职工)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害者家长或家属取得联系,做好伤亡师生家长或职工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防止因事故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负责物资保障,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妥善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恢复教育教学秩序,保证社会稳定。
各处置工作小组应熟悉相关业务情况,在事件处理中,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事件、事故危害进行科学监测,制定科学救护措施,实施正确的处理办法,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