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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

设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2.01 【实施日期】2012.02.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委,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开发区党工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级各双管单位党委(党组),市直各事业单位、市直各企业党组织:

经市委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

2012年2月1日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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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南宁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打造一批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全区一流、全国知名”的先锋示范点,形成基层党建工作新经验、新特色、新亮点,开创首府党的建设新局面,为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提供坚强保障,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各行各业、各条战线涌现出了一大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能力强的基层党建示范点,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服务了民生改善、促进了社会和谐、加强了基层组织,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实践证明,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是提升基层党建工作生机活力的成功经验,是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经常化、常态化的具体行动,是构建基层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站在理论和实践的最前沿,科学谋划创建和培育基层党建示范点工作,把创先争优活动激发出来的热情转化为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强大动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坚强有力的举措,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不断提高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加快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夯实基层基础。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社会管理模式转型为主线,坚持“培育党建品牌、展示特色亮点、助推科学发展”的思路,找准切入点、寻找突破口,将项目管理和品牌建设模式引入基层党建,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内容、方法、载体、制度、机制、格局等方面推陈出新,打造出一批创新意识强、工作业绩好、经济社会效益好和党员群众满意度高的先锋示范 2 / 4

点,为加快构建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实现首府现代化建设新跨越提供

坚强组织保证。

在进一步加快推进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的过程中,要把握好五条原则:

1.围绕中心,推动发展。找准党建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民生改善、服务和谐稳定的着力点和结合点,通过示范点建设,切实把党的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强大力量。

2.服务民生,促进和谐。要把示范点建设的过程作为服务民生改善、创新社会管理的过程,建立完善党组织和党员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3.创先争优,强基固本。将抓基层、打基础作为示范点建设的立足点,优化组织设置,扩大组织覆盖,创新活动方式,激发生机活力,促进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充分发挥。

4.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坚持将改革创新的精神贯穿示范点建设的全过程,把握基层党建工作规律,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改进方式方法,体现基层党建工作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5.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注重内涵,分类推进,稳步实施,力求每个示范点都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推动党建工作多出务实的成果、管用的经验、可学的典型、震撼的精品。 三、目标任务

力争用3年时间,整合全市力量,以项目管理和品牌建设的模式,打造一批“全区一流、全国知名”的先锋示范点,构建起一批具有较强示范辐射作用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基地和特色项目,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具特色、覆盖全面”的基层党建示范体系,全面提升首府南宁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2012年,建成市级基层党建示范点 3 /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