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庭审后书记员的工作规范——案卷归档工作 下载本文

民事案件庭审后书记员的工作规范——案卷归档工作

【工作情境】

评查办检查完案件之后,李义告诉王兰要按规定时间及时将案卷送到档案室归档。 【工作分析】

案卷归档都有哪些要求? 【工作步骤】 案卷归档 【岗位技能】

整理卷宗材料并装订卷宗 【业务文件】

1.《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2.《人民法院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3.《实物档案管理办法》

一、立卷要求及诉讼材料的收集、整理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应根据民事、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各类诉讼文书,应按照利于保密、方便利用的原则,分别立正卷和副卷(执行案件可根据卷内文件材料的情况只立正卷)。

人民法院在立案后,书记员即应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整理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书记员应认真检查案件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若发现诉讼文书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并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

各类诉讼文书必须使用标准A4办公纸,并用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书写或电脑打印,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及其他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由上述不耐久字迹材料书写的证据文件材料应复印一份附后(排列顺序为原件在前,复印件在后)。需要归档的传真文件材料必须复印,复印件归档,传真件不归档。

入卷的诉讼文书材料应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保存一份复印件同时注明没有原件的原因。入卷诉讼文书材料的重份材料一律剔除。本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原件应保留三份,去除金属物后用胶水粘贴,附在卷内备用。

二、诉讼材料的排列顺序

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总的要求是按照法定审判程序和文件材料形成的时间顺序,兼顾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进行排列。随着审判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诉讼程序日益严格,诉讼材料也更加完备,1991年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中所列的诉讼材料排列顺序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立卷要求。结合现在的审判工作实际,书记员在立民事案卷时卷宗中的诉讼材料应按下列顺序排列:

(一)民事一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案卷封面 (2)卷宗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立案审批表 (5)诉讼费收据 (6)当事人联系表 (7)立案诉讼材料清单 (8)起诉书 (9)应诉通知书 (10)答辩状 (11)管辖异议申请书 (12)反诉状 (13)反诉答辩状 (14)第三人参诉意见书、追加第三人通知 (15)原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手续 (16)被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手续 (17)第三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手续 (18)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申请及本院裁定 (19)鉴定、审计申请书 (20)其他相关申请书 (21)原告提供证据材料 (22)被告提供证据材料 (23)第三人提供证据材料 (24)鉴定审计结论 (25)证据交换笔录 (26)谈话笔录(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工作记录) (27)开庭公告 (28)开庭笔录 (29)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书面代理意见 (30)调解材料、撤诉材料 (31)一审法律文书 (32)宣判公告 (33)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 (34)委托送达函 (35)上诉移送函 (36)二审法律文书 (37)上级法院退卷函 (38)其他诉讼材料 (39)送达回证、介绍信 (40)备考表 (41)证物袋 (42)卷底。

(二)民事二审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案卷封面 (2)卷宗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立案审批表 (5)上诉移送函 (6)诉讼费收据 (7)原审法律文书 (8)上诉状 (9)答辩状 (10)第三人参诉意见书 (11)上诉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手续 (12)被上诉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手续 (13)第三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手续 (14)上诉人提供证据材料 (15)被上诉人提供证据材料 (16)第三人提供证据材料 (17)谈话笔录(询问笔录、调查笔录、工作记录) (18)开庭公告 (19)开庭笔录 (20)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书面代理意见 (21)调解材料、撤诉材料 (22)二审法律文书 (23)宣判公告 (24)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 (25)退卷函 (26)委托送达函 (27)其他诉讼材料 (28)送达回证、介绍信 (29)备考表 (30)证物袋 (31)卷底。

(三)民事执行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案卷封面 (2)卷宗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立案审批表、委托法院函、高院函 (5)申请执行书 (6)民事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8)法人身份证明书 (9)授权委托书 (10)执行费收据 (11)执行通知书 (12)执行裁定书 (13)谈话笔录 (14)执行证据材料 (15)查封、扣押、查询、取证、冻结、扣划清单 (16)执行工作笔录 (17)委托评估拍卖(评估拍卖报告)呈请批示表 (18)合议庭笔录 (19)向庭长(院长)汇报笔录 (20)财务收据清单(及说明) (21)发还案款报告 (22)中止裁定、终结裁定书 (23)送达回证 (24)备考表 (25)证物袋 (26)卷底。

(四)申请再审民事案件正卷排列顺序

(1)案卷封面 (2)卷宗目录 (3)审判流程管理信息表 (4)立案审批表 (5)申诉案件移送函 (6)原审法律文书 (7)申诉书 (8)委托手续 (9)证据材料 (10)谈话笔录、调查取证材料 (11)审委会决定 (12)驳回通知书 (13)再审裁定书 (14)宣判笔录、工作记录 (15)送达回证 (16)退卷函 (17)备考表 (18)证物袋 (19)卷底。

(五)民事案件副卷诉讼文书材料的排列顺序

(1)案卷封面 (2)卷宗目录 (3)阅卷笔录、庭审提纲 (4)审理报告 (5)笔录、记录(按时间顺序排列的合议庭笔录、汇报记录、审判委员会记录、研究记录、与有关部门内部交换意见记录) (6)内部请示及批复、内部函件 (7)裁判文书原本 (8)其他不宜对外公开的材料 (9)发回重审意见书 (10)司法建议、审查监督表等材料 (11)结案呈批表、延审呈批表 (12)备考表 (13)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