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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密云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复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政函[2007]1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1.05 【实施日期】2007.0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密云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的批复

(京政函〔2007〕10号)

密云县人民政府:

《密云新城规划(2005年-2020年)》(以下简称《密云新城规划》)已经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第27次全体会议和市委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密云新城规划》。《密云新城规划》立足于深化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为指导思想,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于区县功能定位的指导意见,符合密云县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对于推动密云县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实现北京城市总体发展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1 / 2

二、密云新城是北京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是北京重要的水源地和生态屏障,是首

都国际交往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旅游休闲基地。密云县的发展建设,要按照推进首都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强化与中心城和其它新城的良性互动,积极推进中心城人口和职能的疏解,促进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要在《密云新城规划》的指导下,强化首都水源涵养基地功能,发展绿色休闲产业,打造现代化的生态宜居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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