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镇“9·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下载本文

塘厦镇“9·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2018年9月15日5时42分许,在东莞市塘厦镇东深二路S225线+047路段,一辆粤BFM163号重型厢式货车与一辆粤BFG308重型牵引车(挂粤BRV00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发生碰撞,造成1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8年9月18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广东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的规定,东莞市人民政府成立了东莞市塘厦镇“9.15”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塘厦镇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杨翰卿任组长,塘厦镇监察室、塘厦镇总工会、塘厦镇公安分局、塘厦交警大队、塘厦交通分局、塘厦安监分局等多个部门派员组成,并邀请深圳市龙华新区、盐田区人民政府参与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检验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肇事车辆情况

经查:1、粤BFM163号“东风”牌近两年内的违法和事故记录:车辆无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共有2宗交通违法记录,其中2018年5月25日在东莞市横沥镇有一宗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案发时未处理;2018年4月2日在深圳市沙荷路沙荷荷康路口往东有一违反交通信号灯交通违法,案发时已经处理。2、车辆转手情况:2018年1月29日,“粤BFM163”号“东风”牌重型厢式货车由深圳市湘祁贸易有限公司过户至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名下。3、车辆驾驶员胡建业与车辆所有人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是挂靠关系。胡建业以每年600元的费用挂靠于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对车辆和驾驶员办理保险、按时年审和二级维护,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胡建业,双方签有《合作经营合同》,但胡建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胡建业与深圳市益多美贸易有限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9月15日,该车该车载有重量为1360kg汽车电子零件,从货物源头深圳宝龙比亚迪公司出发运输。货运款由深圳宝龙比亚迪公司发放至胡建业个人。

经查,1、粤BFG308号“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近两年内的违法和事故记录:车辆无道路交通事故记录,共有1宗交通违法记录,在广州市东环快速路黄村立交路段有一起违法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记录,案发时未处理。2、车辆所有人是深圳市忠君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人是深圳市忠君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国忠。车辆原车主将车辆转让给吕国忠,双方签有《车辆转让协议》;吕国忠购买车辆后,自行对车辆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

3、粤BRV00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厂牌型号:霸申特牌BST9401TJZ,发动机号:无,车辆识别代号:LA9SJFD37H1BST874,使用性质:货运,登记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盐田镇街道金港盛世华庭6栋7H。车辆初次登记日期:2017年7月21日,检验有效期止:2019年7月31日,机动车状态:正常,车辆所有人:深圳市兴运达物流有限公司,实际支配人:吕国忠。

经查,车辆原挂靠兴运达公司,后车辆原车主将车辆随粤BFG308重型半挂牵引车一同转让给吕国忠,车辆未办理过户;吕国忠购买车辆后,自行对车辆进行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 (二)肇事驾驶员情况

1.粤BFM163号重型厢式货车驾驶人:胡建业,男,1980年5月5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叶县,身份证号:,持B2型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发证机关: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