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边的错误》中的后现代特征 下载本文

《河边的错误》中的后现代特征

余华的作品交织着后现代主义与现代主义。他的早期中篇小说《河边的错误》是对传统侦探小说的戏仿和解构,作品体现了作者对“疯子观”及对世界荒诞性的理解,不确定性特征比较明显,带有后现代主义的烙印。

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著有中短篇小说《十八岁出门远行》《战栗》等,长篇小说《活着》《兄弟》等,也写了不少散文、随笔、文论及音乐评论。《河边的错误》主要讲述主人公么四婆婆离奇地死去,刑警队长马哲苦寻凶手不果把矛头直指一个疯子的故事。比起《活着》等成名作,《河边的错误》并未受到太多关注。虽然是余华早期作品,但它成功地融合了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写作内涵。正如后现代与现代主义文学并非泾渭分明,显然作品不能被简单归入前者或后者,本文仅从后现代主义视角探讨《河边的错误》。 一、对侦探小说的戏仿和解构

西方传统侦探小说中,总是围绕侦破犯罪案件题材进行,由于情节离奇、推理缜密而备受大众欢迎。传统侦探小说围绕“谁是凶手”“动机何在”“过程如何”三大问题展开,最后作品总是淋漓尽致地展现在读者眼前,而读者也总能获得大快朵颐的满足感。通过戏仿和解构,反侦探小说颠覆了

传统侦探小说的叙事模式。在《河边的错误》里,马哲不再是侦破百案的“福尔摩斯”式破案高手,而是连小孩子都埋怨“你们真笨”的去英雄式人物。凶手不再是罪有应得的坏人,文中所设定的凶手是个“疯子”,但是凶手真是他吗?凶手是疯子意味着接二连三杀人却根本没有杀人动机,侦破过程也被颠覆。结果,徒留侦探小说空架子,彻头彻尾成了不知所云的疑案。?蚍掠虢夤勾锏匠芭?与反讽的效果,是作者对现实中的悖论与荒诞性的嘲弄,对当代司法制度的反思。

二、“疯子”观和“荒诞性”特征

对疯狂人格的偏好已是现代主义文化的重要特征之一,在后现代主义里更是诠释得淋漓尽致。米歇尔?福柯说:“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作家日记》中写道:‘人们不能用禁闭自己的邻人来确认自己神志健全。’人们出于这种疯癫,用一种至高无上的理性所支配的行动把自己的邻人禁闭起来,用一种非疯癫的冷酷语言相互交流和相互承认。”

在《河边的错误》中,疯子是其中一个人物。么四婆婆死后,他的身影总是出现在河边,要么拎着湿淋淋的衣服,要么拿着血淋淋的柴刀。其实,作品里的每个人物都是疯子。换言之,其他人物对疯子生命体验的无法理解,恰恰表明自身的疯癫(不正常)状态,只是另一种形式的疯癫。或者,当人们不是禁闭邻人,而是禁闭自己,也陷入一种疯癫。独

居的么四婆婆很是奇怪:她的钱从不存银行,害怕敬老院;最令人想不通的是,她竟乐此不彼地照顾一个三十五岁的疯子并把他当儿子。当疯子对她施暴时,竟在受虐中获得了力比多式的快感。马哲是正义的化身、制裁者的代表,他一直尽责查案,保持理性,但也没逃脱现代人的通病――人人自危。当马哲赶到第二次凶杀现场时,发现死者的一个黑色皮鞋,与自己脚上穿的皮鞋一模一样。他从一个正常人一步一步被疯子逼疯。疯子进了精神病院,还是有人被杀。马哲变得愤怒焦躁,绝不容许疯子逍遥法外,继续扰乱居民生活。最后,他决定把疯子杀了。这是最好的办法。当妻子、局长和医生帮他逃脱法律制裁时,他被彻底逼疯了。杀凶手的人自己成了凶手,杀疯子的人自己成了疯子,充满了嘲弄与讽刺意味。

惶惶不安的许亮是目击者之一,一次自杀未果,在无法承受心理压力之下再次自杀。把发夹丢在河边的小女孩说话颠三倒四,也深信自己被怀疑,陷入心理怪圈。马哲的妻子竟为马哲杀人感到一丝高兴,因为以后不必再为马哲担忧。死者工人的妻子与马哲聊天时,不停地寻找存在感,甚至都忘了自己的丈夫刚埋葬这回事,大人一个个不相信小孩说的话……一切都反映了后现代式人类内心空虚孤独,导致心理扭曲疯狂的现象。

过去作为工具和手段的语言,在后现代问下中成为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