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一年度报告 下载本文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二OO一年度报告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法定中文名称: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TSINGTAO BREWERY COMPANY LIMITED 2、法定代表人:李桂荣 3、董事会秘书:张学举、袁璐 证券事务代表:张瑞祥

联系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1703 室 联系电话:(0532)5713831;传真:(0532)5713240 电子信箱:secretary@tsingtao.com.cn 4、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登州路56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 邮政编码:266071

公司网址:http://www.tsingtao.com.cn 电子信箱:info@tsingtao.com.cn

5、选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 报》

和《Hong Kong iMail》。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指定网址:http://www.sse.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公司股票上市地: A 股: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青岛啤酒;代码:600600

H 股: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青岛啤酒;代码:0168 7、其他资料: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1 年6 月19 日;地点:青岛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鲁青总字第004268 号 税务登记号码:370202163615667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1)安达信公司,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 中15 号置地广场公爵大厦21 楼;(2)安达信·华强会计师事务所,地址为 北京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1 座11 层。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单位:元

1、公司2001 年财务数据

利润总额 182,564,938 净利润 102,887,74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3,084,917 主营业务利润 1,561,053,739 其他业务利润 7,071,287 营业利润 71,319,534 投资收益 31,442,577 补贴收入 85,859,803 营业外收支净额 (6,056,9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9,894,7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170,138,399)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A 补贴收入85,859,803 B 营业外收支净额 (6,056,976)

2、本集团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H 股所披露的会计报表系按照 香港公认会计准则编制,该等准则与本集团之法定报表采用的中国会计准则存 在差异。

2001 年12 月31 日和2000 年12 月31 日止该等差异对2001 年度及2000 年度净利润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千元 2001年 2000年

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除税后利润 102,888 91,697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作之调整: (11,480) (11,480) 因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以前实行之双汇率制度而 需多提的固定资产折旧(1)

冲销已付职工福利费(2) (304) (2,041) 投资差异摊销冲回(3) (17,889) (9,452) 计提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4) - (6,796) 子公司获豁免偿还欠款(5) 9,439 - 其它 858 1,946

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计算之净利润 83,512 63,874

(1) 由于根据香港公认会计原则和中国会计准则所编制的一九九三年财务

报表采用了不同的外币汇率,所以截至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外币列账 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产生了差异,以令按香港公认会计原则所编制的财务报表需 于本年度多提约人民币11,480,000 元的折旧费用(二零零零年:11,480,000 元)。

(2) 根据中国财政部规定及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集团及本公司须按职工 工资的14%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超额支付的费用暂挂应付福利费借方,在香 港公认会计原则下,本集团及本公司则按本年度实际发生之福利费用计入当年 损益中。由此需冲销当年超额支付约304,000 元(二零零零年:2,041,000 元 )的费用。

(3)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集团在取得对附属公司的投资权益时所付 出的成本低于本集团在被投资单位股东权益中所占的份额时,有关差异应按10 年的期限摊销计入损益。在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下,本集团投资成本与本集团应 占被投资单位可分离净资产之公允价值的差额须确认为商誉或负商誉并按照有 关规定作出摊销。就两准则不同的会计处理须减少有关摊销收益约17,889,000 元(二零零零年:9,452,000 元)。

(4) 根据青岛财政局青财工1997[83]号文件,本公司于1997 年提取了一 项技术开发费用约19,879,000 元,该等预提费用于当年并未使用。在香港公 认会计原则下,该项未使用的预提费用未被确认亦并未计入当年度费用。于一 九九七年至二零零零年度,本公司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在按中国会计准则编 制的财务报表内已冲销整项有关的预提费用。在香港公认会计原则下,该等实 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应计入费用发生当年度的损益中。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有关的预提已全数冲销。

(5) 于2001 年,子公司获本公司豁免偿还一项欠款约为9,439,000 元( 2000年:无)。按照中国会计准则要求编制之财务报表中,该项豁免须作为资 本公积记账。但在香港普遍采用之会计原则下,该项豁免偿款安排须作为其它 收入。

3、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01年 2000年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5,276,724,546 3,766,259,130 净利润 102,887,744 95,201,759 总资产 8,243,838,412 6,995,231,02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 2,964,914,586 2,235,378,634 权益)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1029 0.1058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1046 0.1058 每股净资产 2.96 2.4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95 2.4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53 0.37 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 3.47% 4.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 0.80% 1.83% 资产收益率(加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