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注释】
(1)司马谏议:司马光(1019—1086),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属山西)人,当时任右谏议大夫(负责向皇帝提意见的官)。他是北宋著名史学家,编撰有《资治通鉴》。神宗用王安石行新法,他竭力反对。元丰八年(1085),哲宗即位,高太皇太后听政,召他主国政。次年为相.废除新法。为相八个月病死,追封温国公。 (2)某:自称。启:写信说明事情。 (3)蒙教:承蒙指教。这里指接到来信。
(4)窃:私.私自。这里用作谦词。君实:司马光的字。古人写信称对方的字以示尊敬。游处:同游共处,即同事交往的意思。 (5)操:持,使用。术:方法,主张。
(6)强聒(guō):硬在耳边哕嗦,强作解说。聒:语声嘈杂。
(7)略:简略。上报:给您写。回信:指王安石接到司马光第一封来信后的简答。 (8)重(chóng)念:再三想想。视遇厚:看重的意思,视遇:看待。 (9)反覆:指书信往来。卤莽:简慢无礼。 (10)具道:详细说明。所以:原委。 (11)冀(jì):希望。
(12)儒者:这里泛指一般封建士大夫。 (13)名实:名义和实际。 (14)怨谤(bàng):怨恨,指责。 (15)人主:皇帝。这里指宋神宗赵顼。
(16)议法度:讨论、审定国家的法令制度。修:修订。
(17)有司:负有专责的官员。 (18)举:推行。
(19)辟邪说:驳斥错误的言论。辟,驳斥,排除。
(20)难(nàn):责难。壬(rén)人:佞人,指巧辩谄媚之人。 (21)固:本来。前:预先。
(22)恤(xù):关心。同俗自媚于众:指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 (23)上:皇上。这里指宋神宗赵顼。乃:却。
(24)抗:抵制,斗争。之:代词,指上文所说的“士大夫”。 (25)汹汹然:吵闹、叫嚷的样子。
(26)盘庚:商朝中期的一个君主。商朝原来建都在黄河以北的奄(今山东曲阜),常有水灾。为了摆脱政治上的困境和自然灾害,盘庚即位后,决定迁都到殷(今河南安阳西北)。这一决定曾遭到全国上下的怨恨反对。后来,盘庚发表文告说服了他们,完成了迁都计划。事见《尚书·盘庚》。 (27)胥(xū)怨:全都抱怨。胥:皆。 (28)改其度:改变他原来的计划。
(29)度(duó)义:考虑是否合理。度:考虑,这里用作动词。 (30)是:这里用作动词,意谓认为做得对。 (31)膏泽:施加恩惠.这里用作动词。
(32)一切不事事:什么事都不做。事事,做事。前一“事”字是动词,后一“事”字是名词。
(33)守前所为:墨守前人的作法。 (34)所敢知:愿意领教的。知,领教。
(35)不任(rén)区区向往之至:意谓私心不胜仰慕。这是旧时写信的客套语。不任,不胜,受不住,形容情意的深重。区区,小,这里指自己,自谦词。向往,仰慕。 【翻译】
鄙人王安石请启:
昨天承蒙(您来信)指教,我私下认为与君实您交往相好的日子很久了,但是议论起政事来(意见)常常不一致,(这是因为我们)所持的政治主张和方法大多不同的缘故啊。虽然想要(向您)硬啰嗦几句,(但)终究一定(是)不能蒙受(您)考虑(我的意见),所以(我)只是简单地给您写了封回信,不再一一为自己辩解了。再三考虑君实对我的重视厚遇,在书信往来上不应该粗疏草率,所以现在详细地说出我这样做的理由,希望您或许能够宽恕我吧。
有学问的读书人所争论的问题,特别注重于名义和实际(是否相符)。如果名义和实际的关系已经明确了,那么天下的大道理也就清晰了。现在君实您用来指教我的,是认为我(推行新法)侵夺了官吏们的职权,制造了事端,争夺了百姓的财利,拒绝接受不同的意见,因而招致天下人的怨恨和诽谤。我却认为从皇帝那里接受命令,议订法令制度,又在朝廷上修正(决定),把它交给负有专责的官吏(去执行),(这)不能算是侵夺官权;实行古代贤明君主的政策,用它来兴办(对天下)有利的事业、消除(种种)弊病,(这)不能算是制造事端;为天下治理整顿财政,(这)不能算是(与百姓)争夺财利;抨击不正确的言论,驳斥巧辩的坏人,(这)不能算是拒绝接受(他人的)规劝。至于(社会上对我的)那么多怨恨和诽谤,那是我本来早就料到它会这样的。
人们习惯于苟且偷安、得过且过(已)不是一天(的事)了。士大夫们多数把不顾国家大事、附和世俗(的见解),向众人献媚讨好当做好事,(因而)皇上才要改变这种(不良)风气,那么我不去估量反对者的多少,想拿出(自己的)力量帮助皇上来抵制这股势力,(这样一来)那么那些人又为什么不(对我)大吵大闹呢?盘庚迁都(的时候),连老百姓都抱怨啊,(并)不只是朝廷上的士大夫(加以反对);盘庚不因为有人怨恨的缘故就改变自己的计划;(这是他)考虑到(迁都)合理,然后坚决行动;认为对(就)看不出有什么可以后悔的缘故啊。如果君实您责备我是因为(我)在位任职很久,没能帮助皇上干一番大事业,使这些老百姓得到好处,那么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如果说现在应该什么事都
不去做,墨守前人的陈规旧法就是了,那就不是我敢领教的了。 没有机会(与您)见面,内心实在仰慕到极点。 【作者】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北宋抚州临川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背景】
北宋中期,社会矛盾尖锐。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实行变法,力图通过整军理财以求富国强兵。新法的实行,抑制了大官僚大地主和豪强的特权,激起既得利益者的强烈反对。保守派代表人物司马光一再致书王安石,要求罢黜新法,恢复旧制。王安石以此信作答,信中逐条驳斥对方对新法的责难,批判了士大夫因循守旧、苟且偷安、不恤国事的保守思想,表示了坚定不移地推行新法的决心。 【主题思想】
本文逐条驳斥司马光对新法的责难,批判了士大夫因循守旧、苟且偷安、不恤国事的保守思想,表示了坚定不移地推行新法的决心。 【赏析】
全文立论的论点是针对司马光认为新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致怨”的指责,指出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从而说明变法是正确的。司马光的攻击名实不符,全是谬论。文章逐条驳斥司马光的谬论,
揭露出他们保守、腐朽的本质,表示出作者坚持改革,绝不为流言俗语所动的决心。
第一段主要阐明写这封信的原因和目的。因为两人之间有分歧,所以写信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王安石在第一段第一句写了三层意思:第一层“昨日蒙教”是礼貌性套语;第二层提到与司马光“游处相好之日久”,感情色彩很浓,使司马光很是舒服;第三层急速转到“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接点明二人政治上不投合的原因所在。这三层意思集中在一句话里显出高度的概括力,亮出了分歧的焦点所在。不伤感情,态度坦率。第二句又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司马光见解坚定,并不肯轻易改变,所以“虽欲强聒”多讲几句,一定得不到见察;对于洋洋洒洒三千余字的来信,只作简单答复,不再一一白辨。第二层是:经过仔细考虑,司马光很是看重自己,书信往来,不宜鲁莽,所以要做详细解释,希望司马光能够宽恕。这里说明了作者的态度和方法,又显示出冷静沉着。
第二段是全文驳斥的重点部分,作者以“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为论证的立足点,分别对保守派谬论进行驳斥,表明自己坚持变法的立场。在辩驳之前,先高屋建瓴地提出一个最重要的原则问题一一名实问题。名正则言顺而事行。但站在不同立场,对同样一件事(即“实”)是否合理(即“名”是否“正”)就会有不同的甚至完全相反的看法。司马光在来信中指责王安石实行变法是“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这些责难,如果就事论事地一一加以辩解,那就很可能会因为对方抓住了一些表面现象或具体事实而陷于被动招架,越辩解越显得理亏;必须站在高处,深刻揭示出事情的本质,才能从根本上驳倒对方的责难,为变法正名。先驳“侵官”。作者不去牵涉实行新法是否侵夺了政府有关机构的某些权力这些具体现象,而是大处着眼,指出决定进行变法是“受命于人主”,出于皇帝的意旨;新法的制定是“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经过朝廷的认真讨论而订立;然后再“授之于有司”,交付具体主管部门去执行。这一“受”、一“议”、一“授”,将新法从决策、制定到推行的全过程置于完全名正言顺、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