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MP各章节重点问题解读—第九章:生产管理 下载本文

求和生产前的清场确认的要求,第二百零一条主要是清场记录的具体要求。

药品生产根据剂型、生产工艺要求、生产作业方式等不同,清场可采用单批次生产后清场或多批次连续生产后清场两种方式。

单批次生产的产品,在每次生产结束后需要把所有与物料接触过的设施表面、设备与容器具等进行彻底的整理与净化(包括把所有的模具和冲头都拆下来清洁),将所有与上批相关的生产物料、文件等清离现场,使之符合下次生产的要求,即所谓的“大清场”。多批次连续生产的产品可以在批与批之间进行所谓的“小清场”即仅需将标识有上一批批号的产品、文件等与下批生产无关的物料进行清场。只有在换品种(或生产一段时间后)把所有的模具和冲头都折下来清洁,对设备外表面及环境进行清洁,即进行“大清场”。 (四)包装操作

在药品的生产与经营活动中,物料及药品的质量很大程度上依靠包装来维护。包装的破损、印刷和印色有关的问题、标签或药品说明书有误等缺陷的出现,会引发严重的后果,甚至导致产品的召回。 在新版GMP第二百零二条特别强调了企业应重视包装操作中发生污染、交叉污染、混淆或差错的风险,对于降低风险的相关措施要在书面的包装操作规程中加以规定。

根据包装操作的特点,新版GMP第二百零三条对包装前需检查的主要方面进行了明确,并要求有检查结果的记录。并且要求对领用包装材料和待包装产品的正确性进行确认与核对(新版GMP第二百零四条)。

在包装操作前,应对前次包装操作结束后的清场情况进行检查,确认包装场所、包装线、印刷机及其他设备已被清洁并处于待用状态,无上批遗留的产品、文件及无关物料,如实填写本次检查记录,与前次清场记录或副本一起纳入本批批包装记录中。

另外,还要(最好指定专人)核对待包装产品和所用包装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态,其相关信息是否与工艺规程相符,以避免差错和混淆。待包装产品、包装材料领用单或交接单要纳入批包装记录中,要有发放人和领用人的签名。

新版GMP还对包装操作场所或包装生产线提出了进行标识管理的要求(见新版GMP第二百零五条)。包装现场应有清晰、明确的标识,如果多条包装生产线同处一个包装场所时,应在每条生产线上悬挂标识,标明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批量、生产日期等相关信息,以防止混淆和差错。

98版相比,新版GMP特别强调了有多条包装线同时包装时的风险,要求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见新版GMP第二百零六条)。 一般情况下, 不允许同一场所同时进行多条“内包装线”(如颗粒剂分装)的生产。若有数条包装线同时包装生产时,应有物理隔离措施,防止人为差错的发生。

如果“外包装间”有数条包装线同时生产时,应采取物理隔离或其他有效措施(如包装前产品和物料的检查、包装过程的控制、状态标识、产品的密闭保护等),防止包装材料的误用和待包装产品发生污染、交叉污染和混淆的可能。

新版GMP强调了待用内包装容器在分(灌)装前应保持清洁状态,以防止污染(见新版GMP第二百零七条)。这就要求,在进行产品分(灌)装前,应对用于分(灌)装的容器进行检查和确认,避免带入玻璃碎片、金属屑类污染物。并指出了未及时贴签产品存在混淆或贴错标签的风险,强调及时贴签的重要性(见新版GMP第二百零八条)。

包装过程中,应对待用分(灌)装容器清洁情况进行抽查,最大程度降低产品污染风险。检查记录应纳入批包装记录中管理。

在产品分(灌)装、封口后应及时贴签,否则应制定操作规程,对产品分(灌)装、封口后的保存条件及期限进行规定并严格执行,防止产品贴签错误的发生。

新版GMP第二百零九条对确保包装打印信息正确提出了要求,特别强调了手工打印容易发生差错,应增加检查频次。这就需要对任何单独打印或包装过程中的打印信息(产品批号、生产曰期、有效期至)的格式、内容正确性进行打印前的复核,并在打印过程中定期进行检查,检查记录应纳入批包装记录中管理,批包装记录中还应贴附打印样张。 与卷筒式标签相比,使用切割式标签以及在包装线以外打印标签时更容易混淆,新版GMP提醒企业要采取专门防止混淆的措施(见第二百一十条)。因此,应对切割式标签的使用和单独打印标签前进行确认;在包装过程中对切割式标签内容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记录应附在批包装记录中。

为了确保在包装过程中采用的自动检测设备的运行可靠性,新版GMP新增了对其功能进行检查的要求,以保证所打印包装材料的正确性与产品包装的完整性,防止混淆或差错(见第二百一十一条)。 常见的自动检测设备有:电子读码机(如印刷包装材料条形码或特殊标记的识别)、标签计数器、标签缺失检测装置、漏片检测装置、在线称重检测装置、包装缺盒检测装置等。

在操作前,要对电子读码机、标签计数器或其他装置进行检查,确认其功能能够满足生产要求。在操作过程中,应定期对电子读码机、标签计数器或其他装置进行确认或校准(必要时),保证其处于适用状态。所进行的确认或校准要有相应的检查记录, 并能通过批生产记录进行追溯。

新版GMP第二百一十二条提出了要对包装材料上印刷或模压进行质量控制,要求包装材料上印刷或模压的内容应清晰、不褪色、不易擦去),确保产品信息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这就需要在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包装材料材质、印刷或模压方式及内容(与注册批准的一致);在包装材料入厂时,按操作规程和标准样品对其进行确认,杜绝劣质包装材料入库,流入生产环节的可能;严格控制印字油墨的质量,对影响印刷质量的已磨损模板及时更换。

根据包装操作特有的质量风险,新版GMP第二百一十三条提出了在包装期间,对产品中间控制检查的项目及要求。特别强调了从包装生产线取走的检查样品不再返还,以防止产品混淆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