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竹崎鄉圓崇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
(一)教育部頒「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二) 嘉義縣政府95年10月17日府人任字第0950140866號函辦理。 (三)嘉義縣政府訂定發佈「嘉義縣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
人員聘任實施要點」。
(四)嘉義縣政府98.01.15府教學字第0980017695號函核定辦理。 二、報考基本條件及資格: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 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品德優良、操守廉潔、儀態端莊、口齒清晰者。 2. 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者。
3. 無教師法第十四條第一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三十一條各款暨第三
十三條規定之情事者。
(二)報考人員資格:符合基本條件且具有國民小學普通班合格教師證書者 三、甄選名額:一般代理教師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四、報名地點:嘉義縣竹崎鄉圓崇國民小學
嘉義縣竹崎鄉灣橋村387巷28號 電話:(05)2790508 五、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1月19日(星期一) 中午止。 六、報名手續:
(一) 須本人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二)填寫報名表乙份(請詳填各欄,貼最近二吋正面半身脫帽相片一式二張) (三)繳驗學歷及有關證照正本(驗畢即時發還) 1、國民身份證 2、最高學歷及有關證照
3、男性需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證明
4、請繳交各證件影本乙份留存校內 5、發給甄試證
(四)繳交審查資料(履歷表、學歷、經歷、教師證、服務證明、獲獎記錄、教學
檔案,或其他可資證明特殊專長之文件),請自行以大型牛皮紙信封袋密封裝好。
七、甄選項目、日期及方式:98年1月20日(星期二)上午九時起
類 別 試教與操作科目 社會 一般代理教師 (五年級) 甄選時間 09:00~12:00 試教 口試 (如人數太多,必要時延長至下午1:30至5:00) 資訊 ※口試、試教同時,交替進行。
(一)口試:
1.佔40%。
2.內容:包括自我介紹、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應對表達、儀態 等。
3.每人口試時間約5~10分鐘
(二)試教:
1.佔60%。
2.以國民小學社會(翰林版五年級第六冊)第一單元(追尋先民足跡)為教材。 3.資訊以非常好色海報製作實際操作。
4.試教時教具由應試者自備。
5.演示時間約20分鐘。
6.需先擬妥教學設計簡案五份並於甄試當日報到時繳交供評審委員參考。
八、甄選地點:嘉義縣竹崎鄉圓崇國民小學(教室當天公布) 九、放榜日期及地點:
1.考試成績揭曉,由本校教評會審查通過錄取後,98年1月20日下午五時
前公布於嘉義縣教育服務資訊網(http://www.cyc.edu.tw),應試者可用電話查詢,但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2.正取人員於98年1月21日(星期三)上午十時前向本校教務處報到,2
月2日並正式上班。逾時未報到者,視同放棄,由備取者遞補。(錄取人員不得拒絕非專長學科之教學及學校指派協助的行政業務。) 十、補充規定:
(一)正取一名將擔任科任老師。
(二)代理教師代理期間自98年2月1日起至98年7月31日止,無重大事由不得
中途辭職,但若代理原因提前消失,應無條件解除代理。
(三)備取者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候用期限至98年4月30日止,候用期滿未任用
者不再任用。
(四)依據嘉義縣政府95年10月17日府人任字第0950140866號函規定,自96
學年度(96年8月1日)起,本縣所屬各級學校之代理教師,均不比照編制內專任教師採計職前年資提敘薪級。
(五)錄取人員如因資格不符規定無法辦理核薪時,則取消錄取資格,不得要求補(賠)
償。
(六)備取人員,如接獲通知補正時,應於通知之日起一天內向本校報到,逾期未 報到者視同放棄。
(七)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嘉義縣竹崎鄉圓崇國民小學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一般代理教師甄選報名表 姓出
名 生
年 日 甄試證號碼 月 身字
連
絡
電
話
分
證 號
貼
相
片
處 年月日 連絡住址 最高學歷 證 件 審 核
國民身份證 教師證 學歷證明 服務證明 男性需退伍發給甄試證 證或無兵役繳報名費 義務證明
免繳報名費
甄 試 成 績
試教(60%) 口試(40%) 總
分 排
名 正取或備取
甄試科目及時間表
1月20日 (星期二) 試 教 09:00—12:00 口 試 日期 項目 嘉義縣竹崎鄉圓崇國民小學 九十七學年度第二學期 一
般
代
理
教
師
甄
試
證
甄試證號碼:
貼相片處 時間
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