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电分厂操作票、工作票实施规定
0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保护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保障热电分厂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发生事故,根据省电力行业《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结合热电分厂现行设备的具体情况和ISO文件标准,制订本规定。 1 引用文件
广东电力集团公司《电气、线路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实施细则》、广东省电力集团公司《热力机械操作票、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制度实施规定》、广纸集团《关于加强对外来工程对安全监督管理规定》[2002]63号文。 2 使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热电分厂范围内工作的施工单位、热电分厂所有管理及运行人员。 3 操作票和工作票总则
3.1 操作票和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是保证热电分厂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凡在热电分厂范围内工作的有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按本规定做好“两票”的使用管理工作。
3.2使用工作票和操作票必须按规定的编号顺序使用。工作票的编号由检修单位向值长申请,值长将已使用工作票相关内容填入工作票记录表内。
3.3 “两票”要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正确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对于拉、合;切、合;停、送;投、退等关键字和设备编号的阿拉伯数字;甲、乙;一、二;I、II;A、B等字不得涂改,这些字如涂改后(包括用涂改液)仍作废票处理。每页其他字有三个及以下错、漏要修改时,应改清楚。
3.4 工作票一式两份,应同编号,使用复写纸填写。其中一份由工作
负责人收执,工作时必须随身携带;另一份由工作许可人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工作时间及完工时间记入工作票记录簿中。
3.5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不得签发工作票,工作票签发人不得担任该票的工作负责人。
3.6 凡热机检修需要停送电的,必须由当班运行人员办理热机检修停电联系单或热机试转送电联系单。可用电话与电气人员联系操作,待操作完成后补充联系单内容,联系单由申请班组保管。
3.7 填写内容完整,不得缺项。一张操作票如写不完一个操作任务时,应在下面留空一行,填入“下接××××××号操作票页”字样,其他页第一行须填写“上接××××××号操作票页”字样。操作开始时间、操作任务只需填在第一页上,终了时间填在最后一页。 3.8 操作任务必须根据值班负责人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姓名。操作票由操作人根据设备状态参照标准票填写,也可以使用预先印制的标准操作票。使用前,值班负责人、监护人和操作人要审核操作票正确并签名。个别不执行的操作项目应做“×”记号,并在“备注”栏写上不执行的原因。
3.9 操作前必须认真核对设备的名称、编号和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操作。必须按照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一项,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操作后则记上操作时间。
3.10 操作时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度”,即由监护人把操作内容下达,操作人复诵无误后方可执行操作。
3.11 跨班的同一操作任务可共用一张操作票。但是,执行该操作任务的所有监护人、操作人以及值班负责人、值长审核无误后签名。操作后在备注栏中注明哪些操作项目由谁完成。
3.12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负责人报告,弄
清问题后由值班负责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强行操作。
3.13 在操作中,如已操作一项或多项,因故停止操作时,在已执行项下面、未执行项中间横线右边或在备注栏注明停止操作的原因,并在已执行项盖“已执行”印,按已执行操作票处理。
3.14 已执行的操作票均应在各页盖“已执行”印;工作票结束盖“已结束”印;作废的“两票”应盖“作废”印。填写操作票时,应在最后一页下面空格做一个“ㄣ”标记。
3.15 已使用(已执行、作废、已结束)和未使用的“两票”均应分别存放在专用夹内,不得遗失。已使用的“两票”均至少保存三个月。 3.16 工作票签发人应由设备部批准的人员担任,每年由设备部书面公布。
4 各人员的安全责任及其资格 4.1工作票签发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4.1.1 确认工作是否必要和可能;
4.1.2 工作票上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4.1.3外包单位须遵守我公司《关于加强对外来工程队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广纸集团[2002]63文,签发人必须检查承包方“安全资质”及“安全合同”签定并备案方可签发工作票;
4.1.4 外包工程发包方签发人应负第4.1.1、4.1.2点责任,承包方签发人应负第4.1.3点责任;
4.1.5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本规定内简称《安规》)和安全措施。 4.2 工作负责人应负的安全责任 4.2.1 正确地和安全地组织工作; 4.2.2 对工作人员给予必要指导;
4.2.3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运行人员所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