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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安排意见

X年是“十三五”攻坚之年,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对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国家、省、市对今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和总体要求,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准备,提早安排,密切配合,全力做好X年防汛抗旱工作。我县今年防汛抗旱的目标是: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尊重规律、人水和谐、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坚持兴利除害相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确保水库山塘、城镇防洪安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安全度汛,千方百计满足生产和生态用水需求,最大程度减轻水旱灾害损失。

一、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准备工作

(一)超前谋划,及早部署。根据国家防总的预测,X年我国气象年景总体偏差,水旱灾害可能多发重发,防汛抗旱形势十分严峻。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早准备、早部署,做到思想、组织、预案、工程、队伍、物资六落实。

(二)认真开展汛前安全检查。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县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全面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的防汛抗旱工作检查,要对雨水墒情监测设施、山洪灾害监测设施、防洪抗旱工程、通讯预警设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工程和防汛抗旱各类预案的制定与落实等进

行认真检查,要把水库、尾矿库(坝)、垃圾填埋场、重要山塘、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山洪易发区、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和重要工矿企业、交通设施等作为检查的重点。确保防汛抗旱检查不留死角、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及时修订完善防汛抗旱预案。要根据工程和社会经济发展变化,制定或修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水库(含在建项目)、尾矿库(坝)、垃圾填埋场、重要山塘、防洪城镇、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受山洪威胁地区的防洪抢险应急预案,特别是要做好洪灾高发易发区超标准洪水防御应急预案修编修订,开展预案演练工作,不断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四)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建设。要按照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抓紧补充、备足防汛抢险和抗旱救灾物资。在建工程、重要险工险段、重要水库尤其是病险水库,要在现场备足备齐抢险物料;对已储备的物料,要加强管理,规范存放,不得挪作它用。承担防洪救灾物资储备任务的单位必须按通知要求于X年5月1日前如数准备就绪(具体任务见附件),并派专人负责保管,汛期如遇洪灾,由县防指统一调用。要加强专业化和社会化相结合的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基层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和公民在防灾减灾、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五)加大财政对防汛抗旱的投入。各单位要加大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资金投入,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将防汛抗旱应急体系

建设、预案演练与评估、宣传教育、物资储备与管理、应急抢险抗旱排涝服务队建设管理、水旱灾后防范处置与调查评估、业务培训工作经费、防汛指挥系统维护和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系统维护等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要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各方面参与防汛抗旱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二、强化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

(六)以行政首长负责为核心,进一步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要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细化实化各乡(镇)政府及县有关部门、相关行业承担的防汛抗旱责任,积极推进一岗双责的防汛抗旱责任体系。县水务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生态文明局、县安监局等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逐一落实并逐级公布辖区内水库、尾矿坝(库)、垃圾填埋场、重要山塘、防洪城镇、人口密集区、工业园区、学校的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和易旱区域、缺水城镇的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的监督。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指挥协调机制。要强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建设、队伍建设、设施建设和保障措施,实现村级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建设全覆盖,做到有人员、有制度、有预案、有物资、有队伍,继续推进村级一页纸预案。

(七)健全防汛抗旱科技支撑体系。要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快利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等“互联网+”信息技术,推动信息化与防汛抗旱工作深度融合。要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