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煤发〔2016〕115号
关于印发《义煤公司2016年职业危害 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控制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现将《义煤公司2016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不断加强和改进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4日
义煤公司综合办公室 2016年3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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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煤公司2016年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做好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治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7、48、49、51号令、《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理顺体制机制,明确责任落实,完善防治规划、计划,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着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强化职业卫生标准化达标,严格监督监察考核验收,改善作业场所条件,构建职业病危害防治长效机制,推动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稳步提升。
二、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指标
1、职业病危害、事故控制目标:
(1)杜绝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杜绝职业中毒事故; (2)尘肺病新发病率控制在5‰以内,计划同比减少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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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指标 (1)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2)在初设期间编制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3)试运行期间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100%。 4、职业卫生档案建档率100%。 5、职业卫生培训分类指标
(1)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年度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职工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复训率均达到100%。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理分类指标 (1)监测系统及设备设施达到完好标准;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覆盖率达到97%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覆盖率100%。
7、职工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分类指标
(1)上岗前、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率100%;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率95%以上;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档率、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率100%。
8、工伤保险与劳动合同签订管理指标
工伤保险签订率、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因素告知率均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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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9、职业病病人权益保障管理指标
新发职业病病人治疗率、职业病病人妥善安置率均达到100%。
(二) 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后勤、保卫、宣传的副总
经理和工会主席
成 员:安全健康环保部、生产与装备部、人力资源部、
发展规划部、财务部、工会、总医院、职业病防治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健康环保部,常委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单位应建立职业病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 (三)2016年需要重点协调解决的主要问题
1、职业卫生“三同时”方面存在的问题:(1)建设项目设计阶段没有进行《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如跃进选煤厂。(2)没有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审核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如新安选煤厂。
2、职业卫生管理方面存在问题:(1)按要求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但不完善。如:石壕洗煤厂、华兴公司。(2)部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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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如:巩铁煤业、郁山煤业、李沟公司。
3、职业病防治经费提取使用存在资金没有单列问题,不能有效反映职业病防治经费提取使用状况。
4、职业病防治方面存在问题:(1)部分单位普遍存在对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没有按规定要求整改落实。如:巩铁煤业、石壕煤矿、李沟公司(2)部分单位职业危害日常监测项目不全。如:新义矿业、义络公司、义安公司。(3)部分矿井没有严格执行《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501),如:孟津公司、跃进煤矿等单位没有按规定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配备防振手套、浸胶手套、防尘口罩、防砸靴等劳动防护用品,没有监督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体防护用品。
5、健康监护方面存在问题:(1)部分单位没有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如:巩铁煤业、义安公司、观音堂煤业。(2)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率低或没组织职业健康体检。如:华兴公司、郁山煤业(3)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内容不全。如:观音堂煤业、耿村煤矿、郁山煤业。
(四)具体措施及保障条件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实施职业卫生目标化管理。 为保障公司职业卫生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各单位应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卫生日常工作,人员如有变动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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