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三科知识点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实物+综合+案例知识点整理 下载本文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实物+综合+案例知识点整理

一、建筑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一类 h>54m(包括设置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 二类 27m<h<54m(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 单、多层民用建筑 h≤27m(包括不大于300㎡的商业服务网点) 住宅建筑 工业建筑 高度>24m→一类 高度≤24m→二类 1.h>50m 2.h>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公共建筑 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 3.建筑高度在24m以上的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4.省级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 5.高度在24m以上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注:1、公寓、宿舍按公共建筑算

2、高层建筑裙房不大于24m的,防火一律按高层算 3、局部突出面积不大于1/4时不计入高度

4、底部高度不大于2.2或地下室顶板面高出室外地坪不大于1.5m的部分不计入高度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h>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体育场馆) 2.h≤24m的其他公共建筑 5、有层或若干层的层高超过3m时,总高度除以3m,余数不足1.5m时,多出不计,大于1.5m按1层计

二、1、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76231)

1不按物质火灾危险性特性确定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最大允许量: 注:○火灾危险性类别 甲类 危险性特性 1、闪点<28℃的液体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 3、助燃气体 4、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 物质名称举例 汽油、丙酮、乙醚 乙炔、氢、甲烷、乙烯、硫化氢 氧、氟 硝酸、硝酸铜、铬酸、硫酸、铬 最大允许量 单位容积 0.004L/m3 1L/m3(标准) 5L/m3(标态) 0.025kg/m3 100L 25m3(标态) 50m3(标态) 80kg 总量 乙类 2火危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面积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按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3对于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

抑爆系统,所在防火分区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时,按危险性较小。

2、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及举例(66211)

1乙6:常温下积热自燃【漆布、油布】 与生产的区别:○

2丙1: ○【动物油、植物油、沥青、蜡、润滑油、38°<白酒<60°】 丙2:【棉、麻、毛、丝、电子产品、木、面粉、橡胶】 3丁:难燃物品【自熄塑料、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 ○

注:丁、戊类仓库,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的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自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三、耐火等级

1地下、半地下室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 一 ○2Ⅰ类汽车库、修车库 级 ○1高层厂房、甲乙类厂房,使用或生产丙类液体的厂房以及有火花、明火、赤热表面的丁○二 层乙类仓库、粮食仓筒不应低于二级 2○II、Ⅲ类汽车库、修车库,特殊厂房、仓库 级 3类厂房、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锅炉房、高架仓库、高层仓库、甲类仓库和多○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II类住宅和公共建筑 4特殊、贵重的机器、仪表、仪器等设备或物品不应低于二级 ○1单、多层丙类厂房,多层丁、戊类厂房,单层乙类仓库,单、多层丙类仓库和多层丁、戊类仓库,粮食平房仓 ○三 级 2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独立甲、○乙类单层厂房,建筑面积不大于500㎡的单层丙类厂房或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的单层丁类厂房,燃煤锅炉房且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大于4t/h 3Ⅳ类汽车库、修车库 ○四、最多允许层数与耐火层级的适应性

厂房 仓库 民用 二乙6,三丙2,三丁戊3,四丁戊单 甲、三乙、四丁戊单,三丙丁戊3 单、多层 商医教食菜剧电礼 三5四2 三2四1 五、防火间距

1、厂房与其他建筑、乙丙丁戊仓库之间防火距离的算法:

L=10+L1+L2

其中L1、L2的取值按下表

耐火等级或层数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L1、L2取值(L1=L2) 0 2 4

另外,任一个建筑为高层时L+3; 任一个建筑为甲级时L+2; 一个为高层,另一个为甲级时L+3

1甲、乙类厂房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50m(甲仓同)注:○;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不宜小于30m。单、多层戊类厂房之间及与戊类仓库的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少2m(同仓库)。为丙、丁、戊类厂房服务而单独设置的生活用房按民用建筑确定,与所属厂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

2两座厂房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相邻任一侧为防火墙,且屋顶 ○

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但甲类厂房之间不应小于4m。两座丙、丁、戊类厂房相邻两面外墙均为不燃性墙体,当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面积之和各不大于该外墙的5%,且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3两座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当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较低一座厂房的屋顶无天窗且耐火极限不低于1h,或相邻较 ○

高一面外墙的门、窗等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分隔水幕或防火卷帘时,甲、乙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丙、丁、戊类厂房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4m。 4厂区围墙与厂区内建筑的间距不小于5m。 ○

2、仓库防火间距

1两座仓库的相邻外墙均为防火墙时,防火间距可以减小,但丙类不应小于6m;丁戊类不应小于4m。两座○

仓库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时,或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相邻任一侧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小于1h时,其防火间距不限。

2除乙类第6项物品外的乙类仓库,与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宜小于25m,与重要公共建筑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

3、民用建筑之间防火距离的算法:

L=6+L1+L2

其中L1、L2的取值按下表

耐火等级或层数 L1、L2取值(L1=L2) 一、二级 三级 四级 0 1 3

另外,高层与其他民用建筑需单独记忆: 高高13,高一二9,高三11,高四14

1相邻两座单、多层建筑,当相邻外墙为不燃性墙体且无外露的可燃性屋檐,每面外墙上的门、窗、洞口不正对开设且面积之注:○

和各不大于该外墙的5%时,其防火间距可减少25%。

2两座建筑相邻较高一面外墙为防火墙,或高出相邻较低一座一、二级耐火层级的建筑的屋面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防 ○

火墙时,防火间距不限。

3相邻两座高度相同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相邻任一侧为防火墙且屋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时,防火间距不限。 ○

4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h,屋顶无天窗且相邻较低一面外墙为防 ○

火墙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5相邻两座建筑中较低一座建筑的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且屋顶无天窗,相邻较高一面外墙高出较低一座建筑的屋面15m及以 ○

下范围内的开口部位设置甲级防火门、窗或防火卷帘时,其防火间距不应小于3.5m;对于高层建筑,不应小于4m。 6100m以上的民用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减小。 ○

4、防火间距不足时的消防技术措施

改变建物的生产和使用性质,降低建筑物的火危性,改变房屋部分结构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调整生产厂房的部分工艺流程,限制库房内储存物品的数量,提高部分结构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 将建筑物的普通外墙改造为防火墙或减少相邻建筑的开口面积,如开设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或加水幕保护。 拆除部分耐火等级低、占地面积小,使用价值低且与新建筑相邻的原有陈旧建筑。 设置独立的室外防火墙。

六、厂房及仓库的耐火等级和耐火极限 重 项目 楼梯间墙、前室墙、电梯井墙、民用设备用房、梁 一级 3 2 1.5 2 二级 2.5 1.5(特殊用房2h) 1 0.25 1.5 0.75 0.5 三级 2 1 0.5 0.15 1 承重墙、柱(柱单层时降0.5) 2 3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4 疏散走道的侧墙、非承重外墙、房间隔墙、吊顶 1甲乙类的厂房、甲乙丙类的仓库防火墙的耐火极限为4h 注:○

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采用不燃烧材料的吊顶,其耐火极限不限 ○

1 0.75 0.25 1 0.5 七、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和耐火极限 重 1 承重墙、柱 2 楼梯间墙、前室墙、电梯井墙、单元之间的墙、分户墙、梁 项目 一级 3 2 1.5 1 2 1 1 0.25 二级 2.5 1.5 三级 2 1.5 0.5 0.5 0.5 0.15 1 3 楼板、疏散楼梯、屋顶承重构件 4 非承重外墙 5 疏散走道的侧墙、房间隔墙、吊顶 1 0.75 0.25 1 0.5 1以木柱承重且墙体采用不燃材料的建筑,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注:○

2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h ○

3三级耐火等级的老、幼、○病、教活动场所吊顶采用不燃材料,当采用难燃材料时,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 八、平面布置 1、设备用房布置

2、人员密集场所布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