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投标服务方案04【精品文档】 下载本文

八、方案设计资料

1.总体概述及规划设计理念与思路

一、规划准备 (一)基础资料收集

1、市域资料及城市相邻地区的有关资料 2、规划区资料

(二)对原有规划的评估 1、评估内容:

(1)对外部发展条件变化的评估。

(2)对城市规划目标实施的评估:分析目标实施中的偏差和原因。 (3)主要评估内容: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人均城市建设面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等城市建设控制性指标;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道路网密度、环境质量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指标;城镇化水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人均收入以及教育、文化和体育等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各种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用地地均产出效益、以及万元产值水耗与能耗等资源利用控制指标。

(4)强制性内容实施的评估:主要评估规划区范围、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适宜建设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量、重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水源地和水系、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环境保护、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防灾减灾等规划强制性内容的空间落实情况。

(5)规划实施决策机制与保障机制的评估。 (6)总体规划对下位规划指导的评估。 (7)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评估。

(8)社会公众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意见。 二、规划纲要阶段成果要求 (一)文本内容

第一条 确定规划期限,提出规划依据、编制重点和规划指导原则。 第二条 总结现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城市发展总体目标和发展战略。

第三条 提出市域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名城)等方面的保护目标和管制要求。

第四条 提出市域城乡空间结构总体布局和城乡建设统筹规划策略。 第五条 提出市域交通、能源、环境保护、水源、防灾、重点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目标、策略和布局。

第六条 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提出禁建区、限建区、适建区范围和控制要求,以及规划区空间结构布局。

第七条 城市性质(区域定位与主要职能)、人口与建设用地规模。 第八条 提出中心城区空间布局。

第九条 住房及重大公共服务设施的发展目标和布局。 第十条 历史文化遗产(名城)保护的目标、原则和重点内容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交通发展战略及主要交通设施布局。

重大市政基础设施、防灾减灾体系发展目标与布局。 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主要政策和措施。

(二)强制性内容

(1)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主要分布地区 (2)风景名胜区范围和保护要求

(3)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范围 (4)城市规划区范围 (5)规划区内建设用地规模 (6)中心城区空间布局结构 ? 建设用地主要发展方向; ? 重要功能区范围;

? 重要交通干道和市政基础设施走廊; ? 重要生态隔离带和绿化开敞空间。

(7)综合交通

? 道路网级配结构、面积率、红线宽度等总体指标; ? 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网布局;

? 主要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用地规模和布局; ? 轨道交通、市郊铁路等用地规模和布局; ? 综合交通枢纽的功能、用地规模和布局;

? 货物流通中心、物流园区的功能、用地规模和布局。 (8)保障性住房

? 保障性住房的规模与结构; ? 保障性居住用地控制标准及布局;

? 保障性住房的交通、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配套要求。 (9)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与绿地

? 重要的行政办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公

共服务设施布局; ? 各类绿地的规模和布局。 (10)市政基础设施

? 城市水源地及其保护区范围、城市水厂、污水处理厂的布局; ? 电厂位置、大型变电站位置、燃气储气罐站位置、重要市政管线(电

力、燃气、输油、输水)走廊和其他重大市政基础设施; ? 垃圾处理设施布局。 (11)地下空间利用分类和规模 (12)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名城)保护

? 重要的文物保护单位、地下文物埋藏区、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 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要求; ? 历史城区的保护范围;

? 历史文化保护的具体控制指标和规定。

(13)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污染控制与治理具体措施 (14)城市防灾减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