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监理要点
一、 建筑施工测量监理要点
(一)、测量前准备监理控制要点
1.测量前应对拟采用的测量仪器进行校正和精度,以减少仪器的测量误差。 2、校核测量配套工具,如标尺刻线、丈量长度所用卷尺的精度。 3、准备好不同测量内容所用的测量记录表。 4、检查判明测量用的原始。点是否已破坏。
5、测量前应确定测量方案,由于测量方案关系到测量精度,因此,测量方案应由技术负责人审核确认,其次测量人员应有职责分工。
6、施工现场平面和高程基准点已有建设单位书面通知; 7、控制网布设和测量技术措施已编写并经审批; 8、选点工作已经完成并满足现场施工需要,控制点埋设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且以稳定(如地形条件或施工情况较为复杂,可分批埋设控制点);
9、测量中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状态良好,且经校验并在校验有效期内。
10、施工测量方案审查
审查测量方案是施工测量监理的基础工作。通过审查施工测量方案可以落实承包商的施工测量准备,判断承包商施工测量方面的素质。坚持承包商自检合格后再提交报验单(附有测量成果)的验收程序。
11、施工测量仪器核查
对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测量仪器目录,核查承包商的测量仪器型号、精度登记、校验记录。通过核查确认本工程使用的仪器满足测量要求,确保仪器使用时在有效检测期内。
12、引测点保护检查
检查引测点是否被混泥土固定,并判断是否有设置保护栏杆的必要。当判断必要时,应当指示承包商设置保护栏杆。
(二)工程测量监理控制要点 1.建筑物的定位测量
(1)检查定位测量所使用基准点经检验合格,且无破坏、移动;
(2)检查测量中使用的测量仪器精度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且经校验并在
校验有效期内。
(3)检查定位所使用测量方法满足规范要求和工程需要;
(4)检查定位控制点数量精度是否满足规程、规范要求,是否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5) 对定位控制点进行复测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应质量签证;
(6)监督施工单位对定位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防止因控制桩破坏或移位
造成建构筑物移位。
(7) 建筑物定位测量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规划测量为测量并确认建筑物角标的坐标(包括书面通知和现场坐标移交),角标一般为三点以上,其中两点作为定位测量用,其余作为校核用。
(8)所提供的角标,施工单位应妥善保护,当角标位于建筑物内或施工过程中可能破坏时,应在单体定位后引至安全的地方固定好。
(9)建筑物定位测量时,以所提供的两个角标进行测量定位,然后利用其余角标反向测量校核;属角标有误时,应及时通知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进一步证实;属放线本身轴线有误,应重新放样。
(10)放样后的轴线应标于龙门板上,用于基槽轴线放样、模板定位、地梁轴线复核以及±0.000以下的墙体轴线放样,每次测量前均应先根据角标复核龙门板轴线。
2.控制网测量
(1)控制网测量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2)测量中,测量仪器和测量测回数应满足控制网精度要求; (3)测量外业结束后,测量人员应及时对测量结果进行评差,评定测量精度,编写控制网测量报告及测量成果,如发现测量粗差应及时进行补测或重测。
(4)控制网测设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控制网测设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部定期对控制网进行复测检查,如发现点位发生移动,必须立即书面通知相关单位并及时进行补测和改正,改正后发布补测结果。
3. 控制网测设期间的监理控制要点
(1)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审查控制布设和测量技术措施并提出审查意见; (2)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审查控制网测设先决条件是否满足;
(3)根据建设单位意见,审查控制网测量记录、平差计算书和测量成果是否正确清楚;
(4)根据建设单位要求,主持或参加控制网的检查验收工作,并对其是否满足工程需要和规范要求提出验收意见并进行质量签证。
(5)督促施工单位对控制网点进行保护和复测,对不能实用的控制点,施工单位必须及时通知所有使用单位,同时抄报监理单位,并根据工程需要尽快恢复控制点。
4.建筑物定位复测监理控制要点
按照规划执法规定,在放线检查完毕,下道工序施工之前协助业主安排建筑物定位复测。对于建筑施工测量,首先是建筑物轴线测设,一般应根据总平面图上所给出的建筑物设计位置进行定位,也就是把建筑物的轴线交点标定在地面上,然后再根据这些交点进行详细放样,建筑物轴线的测设主要是根据道路红线测设建筑物轴线的方法。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复核主轴线时,应有针对性采取措施:首先,审查核实新建筑物的设计位置与红线关系是否得到政府规划部门的批准;检查核实规划部门提供的建筑红线数据、平面控制坐标的准确性;检查设计总平面图坐标数据的准确性。然后,根据规划红线复核施工单位侧射的主轴线,并要求施工单位在主轴线的延长线上打控制桩,以便在开挖基槽后恢复轴线的依据。
5.结构平面控制监理控制要点
要求和监督承包商使用水准仪因测标高,并进行往返测量与基准点校核,误差在规范控制范围内。建筑物的主轴线测好后,监理工程师应复核测设建筑物各轴线的交点位置(中心桩),测设时,应检查复核房屋轴线距离(误差不得超过1∕2000)。控制桩是向上投测轴线的依据,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布设的控制桩定在槽外2-4m的地方。为了便于向上引点,可设在较远的地方。
6.轴线放样监理控制要点
1)在基础回填之前,可利用龙门板的轴线先放样底层轴线,也可以先把龙门板的轴线后移至不回填土的地方,待回填土后再进行底层放样。当底层墙体或柱施工完毕,应把后移的轴线移至建筑物的四大角和转角墙、柱上,并用油漆标好,这些标准轴线将随建筑物的施工一直往上引,作为本层其它轴线放样的依据。为确保框架结构中外框架的垂直和观感要求,外排柱应每柱都引通高轴线。
2)本层内的墙体或框架中排柱应以边轴线拉通长线进行内墙或内排柱的轴线定位。框架结构中的外排柱在通线进行定位后,还应对单柱上下层的轴线进行复核。
3)当墙体为框架剪力墙或柱时,在模板安装前,还应根据1已放样的轴线,弹出模板安装时的内边线,作为立模定位的依据。
4)砌体组砌时,外围护墙应边砌边吊线校核。柱或剪力墙的模板上口引中线与标准轴线校核。梁板则根据柱、墙上口校核过的中线进行轴线校核。
7.建筑物标高复核建立控制要点 1)在建设单位提供规划部门测量确认的角标时,应同时提供永久性高程点,当永久性高程点距建筑物较远时,应引至建筑物四周不受影响的地方做半永久性高程点或在建筑物四周做高程桩,再把永久性高程引至高程桩。高程桩应设井围护,桩身置于残积土以下,桩身为上小下大方桩或圆柱并埋设Φ16圆钢,高程桩应设在不易扰动的地方,永久性高程应定期校核。
2)根据永久性高程或半永久性高程,测量基底标高,在基底做标高木桩控制垫层厚度,在地梁模板上弹梁面标高线以控制地梁标高,在底层墙体上或框架柱上测出建筑物单体的±0.000基线,并用油漆标出作为层高的控制线。层高测量可采用挂线丈量与经纬仪测量昂角后计算层高相结合。每层施工完,相应的层高控制线应上引。
8.沉降观测监理控制要点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在建、构筑物具备沉降观测条件时,监理工程师应提醒施工单位及时展开沉降观测工作,并可要求施工单位不定期提供沉降观测成果并对测量值进行分析。施工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如发现建、构筑物沉降异常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三)测量责任和资料管理
1.除每次测量的测量方案需技术负责人确认外,每次测量后,负责跑尺、观镜、校对、复核、审核的责任人应签字。
2.原始记录和根据原始记录整理的测量结果均是测量技术资料。
3. 技术负责人在每次审核测量结果时,一旦发现建筑物的垂直度或变形有异常,有责任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隐情不报,技术负责人应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