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退单金额必须小于或等于原始交易金额。
⑤发卡方不得以签购单上无签名或签名不符为由提交一次退单。
⑥受理方对发卡方提交一次退单存在疑义的,须通过例外协商,待发卡方同意后通过例外长款处理完成,或直接进入争议处理程序。
(5)发卡方的提交
对原始交易的退单,发卡方收到持卡人投诉或发现交易错误,经查询查复后,可向省联社电子银行部申请发起一次退单。
(6)省联社电子银行部处理
①对跨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的退单交易进行核实;将有效退单并入当日清算进行调账,并将信息由银联提供的统一平台转发至收单方。
②对超过提交时限的退单,省联社电子银行部答复发卡方提交无效。
(7)受理方处理
受理方同意退单的,做相应的账务处理;对退单有疑义的,可在退单完成后通过协商提交例外长款处理或直接提交争议处理。
3.例外协商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例外交易处理过程中为差错处理双方提供一条用于协商的渠道。协商双方通过填制《安徽农村商业银行系统银行卡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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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行)例外协商通知/回复单》,完成信息交流。
(2)提交方:短款方 (3)原因及时限列表:
原 因 描 述 受理方借记卡贷记调整失误 对发卡方借记卡一次退单有疑义 受理方原始交易短款 超过提交时限的差错交易 处理流程已经结束但差错仍未解决的 省联社电子银行部或银联交换中心未找到原始交易记录 其他需协商处理的交易 处理时限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4)处理要求
①提交方必须要求提供相关要素。
②对于差错处理流程已经结束但未解决的差错,且经过例外交易协商仍未得到解决的,提交方可提交争议处理。
(5)短款方提交
短款方向省联社电子银行部提交。提交例外交易协商时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发卡方(或受理方)的机构代码、卡号、原始交易日期、原始交易时间、省联社资金清算中心清算日期、流水号、终端标识码及协商原因。
(6)省联社电子银行部处理
对跨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的例外交易协商,则将例外交易协商信息转发给长款方;对于跨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的例外交易协商答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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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转发给协商提交方。
(7)长款处理
长款方对提交协商的内容应尽快给予答复。 4.例外长款处理 (1)适用范围
①对借记卡贷记调整失误、一次退单有疑义或原始交易短款的,经双方协商,长款方同意并发起的付款。
②对超过规定时限的差错交易,经双方协商,长款方同意并主动发起的付款。
③对差错处理流程已经结束但仍未解决的,经双方协商,长款方同意并主动发起的付款。
④对省联社电子银行部或银联信息交换中心未找到的记录,但经入网机构双方协商,长款方同意并主动发起的付款。
⑤其他经入网机构协商后,长款方同意并主动发起的付款。 (2)提交方:长款方 (3)原因及时限列表:
原 因 描 述 受理方借记卡贷记调整失误 对发卡方借记卡一次退单有疑义 受理方原始交易短款 超过提交时限的差错交易 处理流程已经结束但差错仍未解决的 省联社电子银行部或银联交换中心未找到原始交易记录 其他需协商处理的交易
处理时限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15天 - 18 -
(4)处理要求
①交易必须由长款方发起。
②例外长款清算金额以长款方的提交金额为准。 (5)长款方提交
双方协商同意后(超过提交时限的贷记调整除外),长款方向省联社电子银行部提出即可完成。
(6)电子银行部处理
根据跨银联信息交换中心的例外长款处理信息,向省联社资金清算中心提交交易差错处理通知单。
(7)短款方处理
短款方在收到调整资金后,应及时完成对持卡人账户的入账工作。
(五)账务处理 1.系统内部错账 (1)跨法人社取款
ATM机所属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客户账。 会计分录
挂账处理——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差错处理——ATM机所属网点通过实时汇兑交易进行贷记调整。
借:其他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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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客户银行卡账户
(2)受理行与发卡行为同一营业机构
ATM机所属网点进行差错确认后退款至客户账。 会计分录
挂账处理——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差错处理——ATM管理机构核实无误后自行退客户账 账务处理——借:其他应付款 贷:客户银行卡账户 2.跨系统错账
(1)本代他交易(跨行取款) 差错确认后,我方退款至发卡方。 会计分录
受理机构挂账处理——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贷:手续费收入(红字)
差错处理——省联社电子银行部通过实时汇兑交易进行贷记调整
①受理机构 借:其他应付款
贷:省联社资金清算中心待销帐 ②省联社资金清算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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