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格标准要求的防护措施、设备投入使用。
6、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并及时组织进行复查验收。
7、参与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协助指导项目部予以实施。
8、参与、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项目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工程项目内部安全工作负管理和监督检查责任。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方面的编制审查工作,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意见,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安全保证措施方面的落实情况。
3、参与协助技术负责人制定工程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4、深入施工现场,指导施工管理员(工长)、劳务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5、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办法,督促指导施工管理员(工长)予以整改,并参与复查验收。
6、负责收集整理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建立完善内业台帐,记录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日志,积极配合落实相关单位办理工程项目安全备案工作,按时按量完成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
7、参与检查、验收工程项目所有在用设备、机械,监督相关责任人定期对设备、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8、参与、监督施工管理员(工长)和班组定期开展班组安全活动,指导施工管理员(工长)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记录。
9、参与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负责制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排,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开展情况。
10、负责制定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工作,并对演练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11、负责制定工程项目网格化管理制度,安排部署网格化区域负责制的落实情况,定期对责任人进行考核。
12、参与制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编制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计划,并做好相关台账。
13、负责对新进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制度,核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4、调查、分析、监控工程项目存在的各类重大危险源以及环境因素变化,提出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
15、参与工程项目内的各项安全验收工作,做好验收记录。
16、负责监督落实工程项目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施工现场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直接管理。
17、协助、参与工程项目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工作,负责监督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以及检验情况。
18、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遇有严重险情,有权停止生产,并报告处理。
19、负责落实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组建义务消防队伍,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20、负责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事故处理。
项目施工管理员(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所分管的工种、栋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安排生产任务时,向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履行签字手续,对特殊环境安排生产前要提出针对性的交底措施,并随时制止违章作业。
3、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施工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主持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文字记录按时上报。
5、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工作,参加由公司、直管部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季度检、月检和其它各项检查,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整改,并配合进行复查验收。
6、负责对分管工程项目所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有权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7、参与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周例会,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排,及时上报需要上级部门或领导协调解决事项。
8、积极参与工程项目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
9、认真履行网格化管理制度,定期向上级部门或领导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
10、及时关注、发现各类重大危险源以及环境因素变化,参与制定符合实际的整改措施和监控措施。
11、参与工程项目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验收工作,协助做好验收资料。 12、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遇有严重险情,立即向上级部门或领导上报。
13、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项目施工班组负责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制度,熟悉一般安全知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工人的生产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组织好本班组交接班前后的安全交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坚持安全值日和班组自检制,教育督促班组工人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新工人(包括临时工)的岗位安全教育。
3、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佩戴使用个人安全防护劳保用品,不断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能力。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坚决制止工人不顾安全、冒险蛮干的现象。
5、积极配合参与工程项目内的各项安全生产检查,服从施工管理人员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相关领导。
6、合理分配班组工人的工作内容,密切关注施工人员的工作状态,杜绝施工人员带病作业和酒后上岗行为。
7、发生工伤事故首先抢救伤者,并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组织班组人员对事故进行原因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积极配合参与事故处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自我防护意识,特制订本制度。
1、用工单位必须对新进场施工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需向用工单位提供个人基本信息,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岗位。
2、施工人员在变换工种时,用工单位应提前对其进行安全教育。 3、用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进度或内容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并认真填写教育记录(每月至少一次)。
4、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多样化。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每年还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项目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上岗证,并按规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安全总监或专职安全员每年应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7、用工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教育时间和质量。 8、用工单位应经常监督检查,认真查处未经培训就上岗操作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操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
9、用工单位或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加强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