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下载本文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职业性噪

声聋是人们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长期接触噪声而发生的一种进行性的感音性听觉损伤。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适用于接触职业噪声所致的各种程度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2 引用标准 GB4854 校准纯音听力计用的标准零级 GB7341 听力计 GB7582 声学 耳科正常人的气导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关系 GB7583 声学 纯音气导听阈测定 听力保护用 3 诊断原则 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动态观察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听力损失,即可诊断。 4 诊断及分级标准 4.1 正常:按附录A的A1章在N1、N2区即各频率听力损失均≤25dB。 4.2 观察对象:按附录A的A1章听力损失分Ⅰ~Ⅴ级。 a.Ⅰ级:N1+A b.Ⅱ级:N1+B或D+A c.Ⅲ级:N1+C或D+B d.Ⅳ级:D+C e.Ⅴ级:E+B或E+C 4.3 任一耳听力损失达Ⅴ级者,按附录A的A2章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及噪声聋。 4.4 如不具备条件,凡高频(3000,4000,6000Hz)任一频率听力下降≥30dB,可按附录A的A2章直接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及噪声聋。 a.轻度听力损伤 26~40dB b.中度听力损伤 41~55dB c.重度听力损伤 56~70dB d.噪声聋 71~90dB 5 治疗原则 5.1 观察对象、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加强个人听力防护。其他症状者可进行对症治疗。 5.2 对重度

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配戴助听器。 6 劳动能力鉴定 6.1 对观察对象和轻度听力损伤者,应加强防护措施,一般不需要调离噪声作业环境。对中度听力损伤者,可考虑安排对听力要求不高的工作,对重度听力损伤及噪声聋者应调离噪声环境。 6.2 对噪声敏感者(即在噪声环境下作业一年内)观察对象达Ⅲ及Ⅲ级以上者应该考虑调离噪壤B)=(较好耳平均听阈(dB)×4+较差耳平均听阈(dB)×1)/5……(A2) 附录B 正确使用标准的说明 (参考件)

B1 职业性噪声聋的听力评定以纯音测听的气导结果为依据,纯音测听结果为感音性听力损失。 B2 鉴于职业性噪声听力损失的暂时性阈移,故应将受试者脱离噪声环境后12~48h作为测定听力的筛选时间。若筛选测听听得的结果已达听力损伤及噪声聋水平者,应进行复查,复查时间定为脱离噪声环境后一周。测试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B3 纯音气导阈的年龄修正值:确定职业性噪声聋时,应考虑年龄因素,按GB7582耳科正常人(18~70岁)听阈级偏差的中值(50%)进行修正。 表B1中级出了频率从500~6000Hz相对于年龄为18岁的听阈级偏差的中值(修约至最接近的整分贝数),该值为年龄从20岁到60岁男性和女性耳科正常组50%的期望统计分布。 B4 如某一频率纯音气导听阈提高至100dB或听力计最大声输出检者仍无反应时,以100dB计算。 B5 诊断原则中所述的排除其他致聋原因,主要包括:伪聋、外伤性聋、药物中毒性聋、传染中毒性

聋,家族性聋、Meniere氏病,突发性聋、迷路炎、听神经瘤、各种中耳疾患等。 B6 若出现语频听力损失大于高频听力损失或双耳听力损失分级相差为3级或3级以上者,均应请耳科医生复查,以排除其他致聋原因。若听力较差耳的致聋原因与职业性噪声无关,则不予计入,只可以较好耳听阈值进行听力损失分级。 B7 当一侧耳为混合性聋,若骨导听阈提高符合职业性噪声聋的特点,并且与传导性聋不为同一病因,可按骨导听阈进行评定;若骨导听阈提高可能与传导性聋是同一病因,则按对侧耳分级。同时,应结合以前定期体检的结果,综合分析。 B8 个人听力防护系指配戴防声耳塞、耳罩或防声帽。 B9 评定步骤: 第一步:确定噪声导致感性聋(病史、体检、听力检查)。 每二步:对纯音听力检查结果(气导)根据GB7582进行年龄修正。 第三步:按本标准4.2进行职业性噪声听力损失分级,如果任一耳听力损失达到Ⅴ级,按附录A的A2章评定听力损伤程度及噪声聋。 第四步:如不具备条件,高频(3000,4000,6000Hz)任一频率≥30dB,可按附录A的A2章直接计算双耳平均听阈,评定听力损伤程度及噪声聋。 第五步:评定

听力损伤程度及噪声聋: a.计算单耳平均听阈(A2): b.计算双耳平均听阈(A2): 双耳平均听阈=(较好耳平均听阈(dB)×4+较差耳平均听阈(dB)×1)/5 第六步:处理原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B10 由卫生主管部门所指定的专业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方为有效。 表B1 500~6000Hz频率相对于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