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努力遏制和减少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一、经理(兼安委会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公司经理(兼安委会主任)为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总责 。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并确保每年不低于6万元用于安全管理。
4、负责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全公司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制,检查并考核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
5、负责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专项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和活动,并制定公司“特大安全生产险情及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价和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罚兑现。
7、组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和发生特大事故及时汇报制度 。
二、公司其他领导干部安全管理职责
(一)分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兼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协助经理或经理委托抓好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3、受经理委托主持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或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中的较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重大活动。
4、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并组织实施。 5、组织实施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专项活动,进行安全工作考评。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及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
7、督导公司相关科室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有关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8、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在当年工作中逐条落实。
(二)分管业务副经理(安委会副主任)安全管理责任
1、协助经理或受经理委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认真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及时纠正分管工作中的违章和失职行为。
3、组织制定、修订分管工作中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4、督导分管的科室,认真履行工作中的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涉及安全的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
5、按公司安委会安全生产检查的要求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对查出的安全
事故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6、按照上述安全岗位职责在当年工作安排中逐条落实。 (三)安全科长(兼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向经理、分管经理和公司安委会负责,并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组织、联络、协调和安排公司各科室完成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和公司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并按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4、负责起草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安全文件。
5、协助分管经理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起草公司主要领导在全公司安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负责对公司安全管理成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评工作,并及时向经理提报考评情况资料。
7、负责对安全科有关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安全专项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实施、总结。
8、负责汇总统计全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9、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帐及文件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