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分册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验收细则 下载本文

油浸式变压器(电抗器)验收细则

1) 可研初设审查

主导部门:发建部

参加人员:运维站设备专责 时间: 验收要求: 1)变压器可研初设审查验收需由变压器专业技术人员提前对可研报告、初设资料等文件参与审查,并提出相关意见。

2)可研和初设审查阶段主要对变压器选型涉及的技术参数、结构形式进行审查、验收;

3)审查时应审核变压器选型是否满足电网运行、设备运维要求,应落实十八项反措等各项规定要求。

异常处理:

记录材料:按照附录A1初设审查验收标准卡要求执行

2) 厂内验收

2.1关键点见证

主导部门:物资部门

参加人员:运维站技术专责、具备检修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

作满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时间:物资部门在制造变压器前20天提交制造计划和关键节点时间,有变化时,应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运检部门 验收要求:

1)对首次入网的或运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应进行关键点的一项或多项验收。 2)关键点见证采用查询制造厂记录、监造记录和现场查看方式。

3)关键点见证包括设备选材、抗短路能力、油箱及储油柜制作、器身装配、器身干

燥处理过程、总装配等。同时包括对35kV及以上变压器进行现场抽检,根据不同产品的结构特点,在现场抽检中重点关注材料/组部件、制造工序的对应情况,对容易出现缺陷的薄弱环节应制定具体的针对性现场抽检计划。

异常处理: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生产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填入“关键点见证记录”(见通用细则附录A2),报送运检部门。 记录材料:按照附录A2关键点见证标准卡要求执行 2.2出厂验收

主导部门:物资部门

参加人员:运维站技术专责、具备检修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

作满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时间:应提前15日,将出厂试验方案和计划提交运检部门 验收要求:

1)出厂验收内容包括变压器外观、出厂试验过程和结果。

2)110kV变压器出厂验收应对变压器外观、出厂试验中的操作冲击试验、外施工频

耐压试验、长时感应电压试验(局放试验)、线端雷电全波冲击试验、温升试验、过电流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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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等关键项目进行旁站见证验收,其它项目可查阅制造厂记录或监造记录。同时,可对相关出厂试验项目进行现场抽检。

3)对首次入网的35kV及以下变压器或者运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应进行出厂验收或

现场抽检试验。

4)运检部门审核出厂试验方案,检查试验项目及试验顺序是否符合相应的试验标准

和合同要求。

5)设备投标技术规范书保证值高于本册验收标准卡要求的,按照技术规范书保证值

执行。

6)对关键点见证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复验。 7)试验应在相关的组、部件组装完毕后进行。

异常处理: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以“出厂验收缺陷整改反馈单”(见通用细则附录A4)的形式及时告知物资部门、生产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并填入“出厂验收记录”(见通用细则附录A3),报送运检部门。

记录材料:按照附录A3~A7出厂验收标准卡内容进行 2.3装卸运输就位 主导部门:物资部门

参加人员:运维站技术专责、具备检修班组工作负责人及以上资格,或在本专业工

作满5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时间:运输前5个工作日制造厂应提供路径图并标明有运输尺寸和重量限制的地点 验收要求:

1)装卸运输验收内容包括运输前组部件的包装、起运准备、运输、卸货、就位见证。 2)35kV-220kV变压器装卸运输就位验收在运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参与。

3)变压器本体运输应安装三维冲撞记录仪,三维冲撞记录仪就位后方可拆除。 4)卸货前、就位后两个节点应检查三维冲击记录仪的冲击值。

5)本体或升高座等充气运输的设备,应安装显示充气压力的表计,卸货前应检查压

力表指示符合厂家要求,变压器制造商应提供运输过程中的气体压力记录;充油运输的本体或升高座设备,应检查无渗漏现象。

6)运输前检查所有预装配过的变压器附件是否已作明显的配装标记,实物及资料是

否与装箱单相符。

7)包装时变压器附件和资料包装应有防雨措施。

异常处理: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以“出厂验收缺陷整改反馈单”(见通用细则附录A4)的形式及时告知物资部门、生产厂家,提出整改意见。并填入“出厂验收记录”(见通用细则附录A3),报送运检部门。

记录材料:按附录A8装卸运输就位验收标准卡要求执行

3) 到货验收

主导部门:?物资部门

参加人员:运维站派人参与验收 时间: 验收要求:

1)主变压器就位后,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制造厂、运输部门、施工单位、运维检修

人员共同进行到货验收。运检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参加验收。

2)到货验收应进行货物清点、运输情况检查、包装及外观检查。

3)运维单位应留存三维冲撞记录纸和充气运输压力等押运记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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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处理: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物资部门、生产厂家,提出

整改意见,填入“到货验收记录”(见通用细则附录A5),报送运检部门。

记录材料:按附录A9到货验收标准卡要求执行

4) 隐蔽性工程验收

主导部门:项目管理部门

参加人员:运维站相关检修、试验专业等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时间: 验收要求:

1)针对技改(扩建)变压器,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变压器到货前一周将安装方案、工

作计划提交设备运检单位,由设备运检单位审核,并安排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隐蔽性工程验收。 2)220kV及以下变压器安装方案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运维站设备专职进行审查。 3)变压器安装应具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及合格证件等资料,并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4)变压器隐蔽性工程验收项目包括器身检查、组部件安装等。

异常处理: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及时告知项目管理部门、施工单位,

提出整改意见,填入“隐蔽性工程验收记录”(见通用细则附录A6),报送运检部门。

记录材料:器身检查验收工作按附录A10器身检查验收标准卡进行验收;组部件安装验收工作按附录A11组部件安装验收标准卡要求执行。

5) 中间验收

主导部门:项目管理部门

参加人员:运维站相关检修、试验专业等技术人员参与验收 时间: 验收要求:

1)变压器中间验收项目包括抽真空注油、热油循环等。

异常处理:验收发现质量问题时,验收人员应以“中间验收缺陷整改记录”(见通

用细则附录A8)的形式及时告知建设管理单位、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填入“中间验收记录”(见通用细则附录A7),报送运检部门。

记录材料:抽真空注油验收工作按附录A12抽真空注油验收标准卡要求执行;热油循环验收工作按附录A13热油循环验收标准卡要求执行。

6) 竣工(预)验收

主导部门:项目管理部门

参加人员:运维站各设备专职及相关运行、检修、试验人员参与验收 时间: 验收要求:

1)竣工(预)验收应对变压器外观、动作、信号进行检查核对。

2)竣工(预)验收应核查变压器交接试验报告,对交流耐压试验、局放试验进行旁

站见证,同时可对相关交接试验项目进行现场抽检。

3)竣工(预)验收应检查、核对变压器相关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验收规

范、技术合同等要求。

4)交接试验验收要保证所有试验项目齐全、合格,并与出厂试验数值无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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