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提应付利息的处理
借: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
贷:应付利息——××单位定期利息户
1)计算单位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已提)
利息支出——定期存款利息支出户(未提) 贷: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利息户
支付本金时:
借:吸收存款——××单位定期存款户
贷: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2)个人
储户若要求取出全部存款且无意保留账号时,应予销户。储户应根据存折上的最后余额填写取款凭条,除按一般支取手续办理外,经办人员还应计算出利息和按规定代扣的储蓄利息所得税。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科目。会计分录为: 计算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活期利息(已提)
利息支出——活期利息(未提)
贷:其他应付款——代扣利息税(与单位存款的区别)
吸收存款——××活期储蓄存款户(税后利息)
支付本息时:
借:吸收存款 ——××活期储蓄存款户
贷:库存现金 (本利和) 借:应收利息(合同利率)
贷:利息收入(实际利率)
借记或贷:贷款—利息调整
2. 银行为客户办理贴现
1)借:贴现资产——贴现——面值
贷: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实际支付金额)
(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资产——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2)银行为其他金融机构办理转贴现
借:贴现资产——转贴现——面值(票面金额)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实际支付金额)(资产)
贴现资产——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资产负债表日,应按照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计账: 借:贴现资产
——贴现——利息调整 ——转贴现——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利率差异很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3. 贴现负债
本科目核算企业(银行)办理商业票据的转贴现等业务所融入的资金。
本科目可按贴现类别和贴现金融机构,分别“面值”、“利息调整”进行明细核算。 贴现负债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面值),按其差额,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二)资产负债表日,按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三)贴现票据到期,应按贴现票据的票面金额,借记本科目(面值),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利息支出”科目。存在利息调整的,也应同时结转。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办理的转贴现等业务融入的资金。 转贴现的核算
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资产类)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贴现负债利息的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实际利率计算贴现利息费用: 借:利息支出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贴现票据到期,归还转贴现款项的核算 借: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利息支出(差额)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
例题:
8月18日,本行向同城建行申请转贴现,汇票面值300万元,实际收到金额296万元。
银行持贴现票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转贴现: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2960 000
贴现负债—转贴现—利息调整(差额)40 000
贷:贴现负债—转贴现—面值 3 000 000
到期收回贴现款
贴现票据为商业承兑汇票款收回的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和贴现银行分别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划转给贴现银行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资产类)
贴现银行划回款时:
借: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户
贴现银行收到拒付理由书,从贴现申请人户扣款
借:吸收存款——××贴现申请人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贴现申请人户不足额,不足部分转作逾期贷款。
借:吸收存款——××单位活期存款户
贷款——贴现资金逾期户
贷:贴现资产——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贴现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款收回的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和贴现银行分别处理: 承兑人开户行划转给贴现银行
借:其他应付款——银行承兑汇票款
贷: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
贴现银行划回款时(同商业承兑汇票)
借:清算资金往来或存放同业
贷:贴现资产——银行承兑汇票贴现